德邦物流运送保价物件损坏 定损理赔起争议
记者:运单上填这个保价信息了吗?
客服:可能很多客户并不会很认真的一定写清楚我有多少件货,每一件货是值多少,每一件是值多少,我给你列一个清单,可能理论上不会这么做。
记者:那你们那边应该提出具体这个保价信息应该怎么填写。
客服:所以我们后期会知道说,因为每个客户在发货时并不可能说拿着很多证明再来物流公司发货,对吧?尤其很多企业的发货量很大,我们只有在遇到极其特殊的情况下,确实发生了货损,这种情况下它就有意义。他可以来举证自己的货物价值是多少,理论上另外一件货它不可能不值钱。这个事情有一些特殊的情况,我了解的信息是这样,除了两件货物总共保价4000元,并且没有标注以外,另外我们核损的同事反馈说,在了解这个家具的时候,它是一个普通的合成板材,而且本身很明显不具有任何特殊的材质,而且它的索赔金额从一个通常意义上来讲显然已经超出了修复成本,所以它们内部把它定义为可能存在过度索赔的情况。最开始可能是因为我们部门的经理在反馈这个事情的信息的时候,存在不全,按照现在的情况来推断,因为客户不断的在维权,您这边有跟呼叫中心反馈这个信息,并且我们也从另外一个渠道得到了,客户也曾经给我们发过一个邮件,客户反复维权的情况,那就理论上存在一定的可能性,就是客户的损失可能会超过这个理赔2000块钱的价值。我们还是希望核算的同事能够去重新沟通一下这件事情。
记者:也就是说在我们联系后,你们这边又对理赔的这个事件进行了再次的核损是吧?
客服:我们有发回他们,希望对这个事情重新做一次认定。
记者:那最终认定的结果是怎样?
客服:我们还是本着按照客户所提出的索赔金额进行赔偿,我们作为一个服务性的行业,客户提出任何一个不满意的意见,其实我们都有义务去尽量满足。尤其是这个事情,在我们双方所提供的信息都不完整的情况下,我们作为一个服务性企业,可能更有必要去做让步的那一方。
记者:这个定损一般就是你们自己德邦快递的理赔部门来定损是吧?
客服:对,是有一个理赔并且再加一个复查的部门,所有的计算依据都来源于客户的声明价值和他的损失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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