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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龄超过10年的房子需维修保养 该谁“掏腰包”?

2016-08-17 09:14 来源:央广网 0

  经济之声:房屋过了质保期,阳台吊顶漏水泡坏墙面和物品,到底该谁对阳台渗水进行责任认定、对造成的建筑损毁进行修复、还有赔偿漏水损失?

  陈凤山:这个要具体分析,第一业主买的房屋其实是由二部分构成的。一个就是专有部分,就是屋门以内,窗户以内,四壁以内专有部分。一个是屋门以外共有部分。如果是在专有部分里出现了质量问题,如果过了保质期,如果也不是开发商责任,这个费用应该是由业主自己承担,并不是要物业公司、开发商,必然来支付的费用。第二在专有部分以内,有一些设施设备是属于共用的,比如厨房里头那根粗的水管,如果有问题,这个费用不是由业主来出的,是由物业公司或者是开发商来出的。至于是不是要使用维修资金,要看问题情况的大小和涉及的面有多少,如果涉及到了整个楼,涉及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要求,可以用维修资金来使用,更换。如果小的日常维修,还要由物业来出,像共用的设施设备。但是非共用的这种专有部分是由业主来承担的。

  裘叶:我们要明确专项维修基金是用在哪儿?用在住宅的公用部分和公用设施设备。小区业主自己买的这一部分的面积是属于专有部分,而不在公用部位里,所以不是所有设备设施或部位,质保期以后出现了问题都可以动用公共维修基金。只能是大家共用的部分和共用设施,比如门厅、共用的楼道、电梯厅等或者是外立面,就楼的外立面和屋顶,这种部分是属于叫共用设备设施。比如这种电梯,消防设施,天线、照明等等这些是属于公共设施的,而且如果这部分出现了一些问题,需要有比较大的改造或是有相应程度,如果小修可能还是动用不了公共维修基金。而如果是业主家装修出现了问题,或者是你房屋专有部分在使用过程当中非质量问题出现的维修费用,可能确实是由业主自行来承担的。

  经济之声:保修期满之后要维修和更新房屋的公有的这个部分是可以动用房屋专项维修基金来解决,过了保质期之后,如果出现了问题,能不能也用这笔资金解决相关的问题呢?陈先生你的意见。

  陈凤山:我觉得这个要具体分析,第一个我们业主买的房屋其实是由二部分构成的。一个就是我们通常讲专有部分,就是他的屋门以内,窗户以内,四壁以内专有部分。一个是屋门以外、共有部位。那么如果是在专有部分里边出现了质量问题,如果过了保质期,如果也不是开发商的责任,这个费用应该是由业主自己承担的,这是第一个我们要清楚的,并不是要物业公司、开发商,必然他们来支付的费用。第二个在专有部分以内有一些设施设备是属于共用的,比如说我们厨房里头那根粗的水管,如果有问题,这个费用不是由业主来出的,是由物业公司或者是开发商来出的。至于是不是要使用维修资金,他要看问题情况的大小和他涉及的面有多少,如果涉及到了整个楼,然后涉及到了维修资金使用的要求,可以用维修资金来使用,更换。如果小的日常维修,还要由物业来出,像那种共用的设施设备。但是非共用的这种专有部分是由业主来承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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