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全文
第七节 提升人口服务水平
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顺应人口形势变化趋势,优化人口结构,提高人口素质,积极稳妥应对老龄化挑战。
促进人口均衡发展。优化人口结构,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二孩政策,推动计划生育工作由控制出生人口数量向提高优生优育水平转变。加强计划生育目标责任制和综合管理服务,完善流动人口“一盘棋”机制建设, 普及优生优育优教知识,强化出生缺陷的预防和干预,提升生殖健康水平。实施“关爱女孩”行动,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综合整治。
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建立覆盖城乡的老年保障体系,加快养老服务设施建设,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政府补贴等形式兴办养老机构,推动公办养老机构运营社会化。健全居家养老购买服务机制,完善以居家养老为基础、社区养老为依托、机构养老为补充的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康复护理救助等服务设施建设,培育和发展为老人提供家政服务的产业链,探索失能老人、失独家庭的“护老、养老、终老—三老联动”一体化长期照料服务模式。重视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需求,积极推动老年文教体事业发展,弘扬敬老风尚。
完善人口服务管理。加强人口信息登记、更新与注销管理,实现人口信息跨部门联动更新,加快建立人口监测和预警机制。完善居住证制度,拓展居住证基本公共服务功能,依法保障流动人口的合法权益。关爱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切实保障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完善流动儿童、老年人、残疾人等特殊人群关爱服务体系,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加强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落实基层计划生育管理责任,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区域协作机制。
第七章 绿色发展强化生态文明
坚持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巩固国家级生态市建设成果,全面推进生态环境综合品质升级,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优化生态文明体制机制,建设天蓝山青、碧海拥城的生态文明示范区。
第一节 加强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按照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要求,强化生态建设,推进生态环境综合治理,打造绿水青山、碧海蓝天。
推进水环境生态综合治理。实施截污控源、清淤疏浚、中水回用、雨水利用等措施,加快削减各类水污染物排放量,实现水体按功能区全面达标。实施植被修复、水土保持、涵养水源、顺河造景等措施,提高水体自净能力。重点推进市区内沟河治理,提高水体的清洁度与流动性。加快推进晋江石狮跨境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切实解决海烟沟、南低渠、梧垵溪等跨境流域环境污染问题。加强水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及配套管网建设。
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实施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分期分批淘汰分散型工业燃煤炉窑和燃煤小锅炉。加快完成所有印染热定型机尾气治理,推进鸿山热电燃气轮机组排放废气治理设施的提标升级和尾气除雾等工程改造。分期分批淘汰全市范围内的高污染燃料设施,尽快将禁止使用、销售高污染染料区域扩大至全市范围。强化机动车等移动源污染治理,加强道路和工地扬尘防治,深化重点工业污染源、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整治。推广节能与新能源交通工具,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推进车用燃料清洁化。
强化生物多样性保护。加强宝盖山风景区、灵秀山森林公园、泉州湾(石狮部分)河口湿地、大山屿海鸟栖息地以及其他生物多样性丰富区、水库水源涵养区、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域保护。在重点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提高海洋生物种群数量和质量,促进水生生物多样性和生态平衡。加大保护设施投入,加强监测和管理,完善生物多样性保护的保障机制。
实施生态修复工程。强化生态林、沿海基干林带保护,加强造林绿化和森林抚育,增强森林生态功能。推进森林覆盖率低、水土流失、“青山挂白”等专项治理。全面封山禁采育林,建设和修复沿海绿色屏障“一带五山”(即沿海基干林带、灵秀山、宝盖山、双髻山、将军山、五虎山)1.6万亩生态公益林,以及境内11座水库周边的水源涵养林。加强蚶江红树林湿地保护与修复,实施永宁黄金海岸等重点海湾沙滩修复工程。实施沿海岸线整治与近岸海域生态环境景观修复,加强重点渔港区域及海岸线的海漂垃圾治理工作。
专栏 25 :生态环境综合治理重点工程
o 西岑溪生态安全综合治理工程、梧垵溪拓宽整治工程、厝上溪流域(含支流)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东沟截污改造工程、塘园溪截污完善改造工程、西区污水主干管清淤修复工程、环湾生态治理保护项目、祥芝古浮湾生态环境修复项目、蚶江镇小流域综合整治工程、新型染整产业园循环化改造项目、红塔湾整治项目、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工程、海漂垃圾综合治理等。
第二节 发展绿色生态经济
把绿色发展作为推动经济结构调整的重要举措,有效突破资源环境瓶颈制约,加快构建绿色生态经济体系。
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严守耕地保护红线,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探索一般工业项目(包括仓储用地)采取国有土地出租、租赁等供地方式,缩小土地使用年限。推进水资源的统一规划管理,整合城市引水、取水、蓄水、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中水回用等,建设应急水源工程。实施全民节能行动计划,开展“能效领跑者”引领行动,严格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推广垃圾分类模式,建设社区垃圾分类收集、分选回收、预处理和处理系统。健全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建设废旧衣物、废旧电池等处理处置设施。
加快传统产业绿色化发展。提高准入门槛,严格节能评估审查、环境影响评价和用地用海用林预审,严控高耗能、高排放项目建设。建立以能耗、环保、工艺、技术、质量、安全等为约束条件的推进机制,强化行业规范和准入管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推动纺织鞋服、化学化工、包装印刷纸业、电子信息、食品饮料等支柱产业向高端、绿色方向发展。坚持协作配套、集聚发展,加快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纺织服装产业发展基地等一批与资源环境承载力相适应的产业基地建设,发展壮大绿色产业集群。
构建循环型生产方式。积极创建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全面推行清洁生产,开展节能诊断和能源审计,鼓励采用节水、节能、节材的先进工艺、技术、设备,建设生态示范工业园区。实施印染行业节能技术改造,实施印染集控区污水处理提标改造,推进污水处理厂扩建、污水再利用工程,建成一批中水回用示范工程,形成企业内部的小循环和集控区中循环的中水回用利用体系,2020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6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全部通过清洁生产审核和验收。
大力发展低碳产业。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有效控制电力、能源、化工等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推进工业、能源、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低碳发展。大力发展低碳技术和低碳产品,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办法,扩大节能低碳型产品采购比例,逐步提高可循环利用产品和可再生产品比重。广泛开展绿色生活行动,加强绿色消费宣传引导,推动市民在衣、食、住、行、游等方面向勤俭节约、绿色低碳的方式转变。引导企业打造绿色供应链,自觉实施和强化绿色采购。
专栏 26 :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创建行动
到2017年,循环经济发展的主要指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形成独具特色的石狮市循环经济发展模式。顺利通过国家循环经济示范城市验收。
□ 循环经济产业链链接或延伸项目:新型生物质舒弹丝纤维、200吨/天PBT聚合高分子新材料、新型烟纸材料、全流程自动化数字化染色生产系统、环保型印染还原清洗剂QY-MSR1的研究开发与应用、高档化纤织布技改、冷转移印花技术应用、冷染直喷印花机械技改、高档织物面料项目、高档弹性面料。
□ 资源综合利用项目:淡碱回收再利用、纤维再利用、污泥回收利用、脱硫石膏和粉煤灰综合利用、海洋生物废弃物综合利用。
□ 能源集约与梯级利用项目:中压蒸汽代替导热油炉供热、印染热定型机清洁热源替代改造、印染热定型机中压蒸汽余热余汽再利用、高温溢流染色机外表保温工程、废水热能转换再利用、新型染布机节能技改。
□ 水的循环利用项目:再生水资源开发中心建设、中水回用工程、废水处理及中水回用处理工程、印染企业污水分流分质再利用、机织物退染一浴法新工艺推广使用。
□ 污染集中防治及升级改造项目:综合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工程、污水处理工程改造提标及配套管网建设、生活污水管网工程、漂染污水排污管网改造工程、定型机废气净化及废油回收。
□ 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循环经济统计信息及监测体系建设、石狮市排污总量自动控制系统、纺织服装产业创新发展云平台、纺织染整技术研发中心、技术培训中心、石狮市汉祥绿色纺织科技研发中心、物流配送中心。
第三节 完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创新体制机制,健全生态文明制度体系, 强化制度管控,夯实清新石狮的基石。
实施生态红线规划控制。突出“山、海、城”的城市空间形态,结合耕地林地保护、滨海岸线保护、城市绿地系统建设等,科学划定重要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生态脆弱区等区域生态红线,合理划定城市开发边界,建立“三区两线”(生态底线区、生态清退区和生态发展区,生态红线和生态控制线)分级分类生态控制体系,严格管理生态线控制区域,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
完善生态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加强水资源“三条红线”管理,建立湿地、海洋、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机制。探索“生态有偿保护”模式。开展排污权、用能权、用水权、碳排放权交易试点。在主要排污企业全面推行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有偿使用和交易试点,优化差别化排污权收储机制,推进排污权抵押和租赁工作。
健全生态与资源监管机制。实施环境网格化监管,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追究和生态文明绩效评价考核,对重大生态责任事故一票否决。加强环境监管部门的执法队伍建设,建立与司法部门联席会议、案件移送、重大案件会商及督办、紧急案件联合调查等衔接工作机制,依法从快、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探索设立生态公益诉讼专项资金。加快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构建与应用,提升环境管理信息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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