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美家具因零件错误延期交货 以“订制”为由拒绝退货
经济之声:周女士的要求合理吗?
张斌:随着社会的发展,定制家具越来越多了,定制家具也是家具,也是通过买卖关系签订正常的商业合同来完成的相应的购买环节,出了问题商家当然要负责,所以周女士的要求是合情合理的。但是如果订制家具在前期的合同中没有严格的规定,很可能会存在一些漏洞,在这种情况下,经销商可能就会利用这些漏洞提出一些非分的要求,所以这还要看具体的合同是否存在问题。
经济之声:周女士按照合同上说,延期15天可以退货,所以周女士提出退货,但曲美员工说定制家具不能和其他产品相比,不支持退货。这样的理由成立吗?
邵桐: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确实有周女士所说的多长时间不到货就有权退货的规定,但是这个合同上有一个方章,这个方章上写了定制家具不能退货,意思就是您这个是定制的,出现问题是不给退货的。
这属于卖家的一个附加条款,但是这个附加条款的效率性是有待商榷的。因为合同法中有一个规定,格式条款或者一方所拟定的条款是明显免除自己责任加重对方责任,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条款无效。
这可能是一个无效条款,但是这个条款是否肯定无效,可能还需要司法机关或者仲裁机关来予以合法认定,认定以后才能够作为排除这个条款的合法性的一个依据。
它这个方章上写定制家具不予退换,这明显就是免除了自己的责任,排除了对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剥夺了对方的法定权利。这种条款说白了就是一种霸王条款,它应当是一个无效的条款。
经济之声:周女士提出按照合同上说的要按照总价格的百分比进行赔偿,但曲美的理由是需要返工的只是零件,并不能按照总价格赔偿。这样的说法站得住脚吗?
邵桐:既然合同已经约定了,就应当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来执行,因为你这几个零件可能装不上从而导致整个产品无法正常使用,消费者的合同目的就无法实现了。在这种情况下,合同当中针对违约行为是怎么约定的,就应当按照约定执行,除非一方违约了,要承担的违约责任过分高于守约方的实际损失,违约方可以向法院或者仲裁机关要求降低违约金的赔偿数额,在这种情况下,司法机关和仲裁机关有权利根据守约方的实际损失以及违约方的违约情形来酌定违约金是否应当降低。如果周女士选择了走司法诉讼的途径,可能违约承担的方式和数额就要由司法机关来裁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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