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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爱车在首农酒店停车场被刮伤 经营方拒绝配合调查

2016-08-08 08:37 来源:央广网 0

  经济之声:如果存在这些行为,消费者主张权利有哪些途径?第一时间应该做什么样的处理和反应?

  邵桐:关于发生事件以后应当采取什么样的措施,我认为首先应当与经营者对事情的真相进行调查。这个调查就是经营者有义务出示录像,如果出示录像以后,认为出现的问题不属于经营者责任,那么经营者可以不承担相应的责任。但是有一点要注意,如果双方对于事实有争议,那么我建议消费者应当及时报警,由公安机关来调取相应的录像或者采取相应的侦查手段来固定事实,这样为消费者以后维权固定好证据,以便于更有利的维护和主张自己的权利。

  经济之声:针对现在这种局面。如果当时芦女士报警,是不是能好一点?

  邵桐:这个事情出来的时候有一个特殊情况,也就是说首农集团作为大企业,信誉是受到社会大众普遍认可的,我相信芦女士当时也是出于对对方负责任的解决问题的信任,所以没有采取报警的措施。但是事件发展到后来,我们可以看出经营者拿出了店大欺客的态度来解决这个事情。从消费者投诉一直到消协介入,经营者都没有积极配合,也没有妥善处理。也就是说,他拿出这种傲慢的状态,就说明他已经不惧怕消费者协会,也不惧怕消费者的这种投诉。这种态度完全是一种丧失诚信经营的态度。所以我们的消费者在维权的过程中,就出现了一些麻烦和曲折。如果遇上类似的事件话,我可能不太会过分相信对方,还是按照正规的程序进行解决,防止对方以后出现傲慢的、店大欺客的态度出现。

  经济之声:目前来看,这家酒店一直在拖延、推诿,像这种事情拖的过去吗?

  邱宝昌:消费者投诉能不能成立,是不是事实,作为经营者应该积极的应答、答辩,现在你完全有证据证明消费者的投诉是否属实,就应该拿出证据来说明,不能以傲慢来对待。一方面,这个事情是一个很小的消费纠纷,没有造成严重人身伤害,我认为经营者应当真诚的对待消费者,把这个问题的来龙去脉弄清楚。因为有了消费者消费,才有了经营者的健康发展,如果你不善待消费者,可能对你的发展是不利的。第二点,消费者完全有渠道可以投诉他,协商不成可以投诉,投诉不成可以去向行政部门投诉,行政部门投诉再不成的可以提起诉讼。很多的经营者都以占地费、不受保管、没有重大过失不承担责任等为借口,司法的判例让为大部分找这些借口的经营者都承担了败诉的责任。我们不希望一定要通过诉讼来解决,大家能够达成共识协商解决是更好的。另外一方面,香山是非常美丽的,通过这件事情,通过首农对这个事情的认识或者改进服务,让到首农去消费的消费者更加去爱我们美丽的香山,我们的首农也会有更好的发展,这才是大家的共识。如果说经营者跟消费者之间是一个对抗的关系这就不好了。经营者一定要端正态度,要遵守法律,经营者也要依法维权,第一不能漫天要价,第二不能没有边界,要依法依规,双方坐下来,在法律面前人人都是平等的,都要遵守法律法规,不能你的声音大你就有理,不是说你的财富多法律就支持你。在这个方面大家都应该有一个共识,法制国家人人遵守法律,适用法律,人人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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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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