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维多利亚花园公寓业主维权十年 至今无法获得房产证
对于今天这个案例涉及的相关问题,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和经济之声特约评论员张彬做出了分析点评:
经济之声:整个事件看下来,开发商已经侵害了业主的哪些权益?
胡晓:我觉得这肯定是侵害了业主非常多的权利。作为一个住宅小区,从采访中业主的反馈来看,很多基本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我觉得可能比较紧迫、比较核心的有两个问题,一个是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的权利,这是我们作为小区的业主的一个很基础的权利。因为没有办理房产证的话,房屋的再次出售、继承、抵押等将来都会有法律上的障碍,甚至它附随的比如户口迁入、子女就学等可能都会受到很大的影响。第二个,从目前来看,业主在入住的时候都已经全额支付了公共维修基金,但是现在这个小区已经差不多十年了,它的这些电梯还有很多公共设施都是需要用维修基金去加以维修的,现在找不到开发商,拿不出这笔钱对物业进行维护,已经影响了居住的基本的安全。我觉得这两个问题应该讲是比较严重的。
经济之声:从这个案例来看,它牵扯的金额应该是比较大的。袁先生在采访中也说了,如果开发商把房产证办下来,面临的可能是上亿的违约金赔偿的问题。这从法律上来说,开发商的压力会很大很大吧?
胡晓:开发商肯定是压力很大的,但是这个压力不能构成不给办房产证的理由。因为通过业主的反馈,可能有一部分业主已经去起诉了开发商。那么业主在起诉的时候,一个肯定是要求马上给我办理房产证;第二就是要向我支付违约金,而且这个违约金的支付周期应该是从你应当办理而没有办理之日起,到实际向我交付房产证之日止,我认为在这个诉讼请求里一定要要求这个。这样的话,开发商是有一个压力的,因为我一天没有给你办房产证,违约金是要做一个持续性的计算。如果已经拿到生效判决的业主,根据民事诉讼法,开发商在应当履行义务的时候没有履行义务,这也是有一个惩罚性规定的,你要向我去支付一个逾期履行判决的罚金。对于开发商,如果单纯从违约金的角度来讲,我觉得应该不是这个理由,可能还是因为有规划的问题。因为规划委没有进行规划验收,后面还有消防验收、还有后续整个建筑工程的验收,这个房产证肯定办不下来的。你的前置性程序没有完成之前,后面的就办不下来。所以我觉得可能出在办证的流程上,开发商现在遇到了某些问题,而且解决不了,所以就拖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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