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
第二章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按照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的总体部署,结合省情,遵循规律,走具有福建特色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加快以福建为主体的海峡西岸城市群建设。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加快转变城镇化发展方式,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以福州和厦漳泉两大都市区和中小城市建设为重点,推动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以综合承载力为支撑,以体制机制创新为保障,通过改革释放城镇化发展潜力,坚持五位一体、四化同步、三群联动、城乡统筹、山海协作,着重解决“人进城、建好城、管好城”的问题,走具有福建特色的以人为本、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实现“百姓富、生态美”有机统一,为加快推进现代化步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基础。
要坚持以下基本原则:
——以人为本,公平共享。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合理引导人口流动,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公平正义。
——四化同步,统筹城乡。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深度融合、工业化和城镇化良性互动、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互协调,促进城镇发展与产业支撑、就业转移和人口集聚相统一,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优化布局,集约高效。以综合交通网络和信息网络为依托,以城市群为主体形态,促进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合理分工、功能互补、协同发展。严格划定永久基本农田,合理控制城镇开发边界,优化城镇内部结构,促进城镇紧凑发展,提高国土空间利用效率。
——生态文明,绿色低碳。把生态文明理念全面融入城镇化进程,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节约集约利用土地、水、能源等资源,强化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减少对自然的干扰和损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生活方式和城镇建设运营模式。
——文化传承,彰显特色。充分发挥生态、历史、人文优势,体现区域差异性,提倡形态多样性,防止千城一面,发展有历史记忆、文化脉络、地域风貌的美丽城镇,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镇化发展模式。
——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切实履行政府制定规划、提供公共服务和营造制度环境的重要职责,使城镇化成为市场主导、自然发展的过程,成为政府引导、科学发展的过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循序渐进落实规划,尊重基层首创精神,鼓励探索创新和试点先行,凝聚共识、重点突破,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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