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
第二节主要问题
在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中,仍存在一些必须高度重视并着力解决的深层次矛盾和问题。
——大量农业转移人口难以融入城市社会,市民化进程滞后。农业转移人口及其随迁家属享受教育、就业、医疗卫生、社会保障、保障性住房等方面公共服务不均衡,城镇内部出现新的二元矛盾,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人问题日益凸显。
——城镇化空间布局欠合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同发展水平较低。城镇格局存在“小、散、弱”的现象,中心城市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中小城市集聚产业和人口不足,小城镇数量多、规模小、服务功能弱。
——城镇基础设施较为滞后,管理服务能力亟待提高。一些地方重经济发展、轻环境保护,重城镇建设、轻管理服务,市政设施有待完善,公用服务供给能力不足,城市管理运行效率不高,城中村和城乡接合部等外来人口集聚区人居环境较差。
——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水平不高,城乡风貌特色不明显。规划层次不高、质量标准偏低、实施管理不严,一些城市建筑布局不合理、不协调。城镇文化韵味不浓,文化传承与创新功能较弱,局部地区乡土特色和民俗文化流失。违法占地、违法建筑等“两违”现象较为突出。
——体制机制不健全,制约了城镇化健康发展。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土地管理制度、社会保障制度和行政管理、财税金融等制度,固化着已经形成的城乡利益失衡格局,制约着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阻碍了城乡发展一体化。一些地方过度依赖土地出让收入和土地抵押融资,加大了政府性债务等财政金融风险。
第三节发展态势
当前,福建城镇化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内在动力已发生重大变化,必须进入质量与速度并重、以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型发展新阶段。
——城镇化仍将处于持续较快发展阶段。我省人均耕地少,农业劳动生产率低,城乡山海差距较大,距进入城镇化相对稳定时期,仍具有较大发展空间。
——人的城镇化成为核心任务。新型城镇化以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为主要内容,重点是促进农业转移人口逐步转化为有稳定就业和稳定居所的城镇人口,享有与城镇居民平等的待遇。
——城镇化引领作用日益凸显。城市群与产业群、港口群联动发展,城镇化与信息化、工业化、农业现代化同步推进,呈现出以港兴市、港城互动、产城协调的良好发展态势。
——城镇化转型发展的要求更加紧迫。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问题的约束日益增强,主要依靠劳动力廉价供给推动城镇化模式不可持续,必须创新发展模式,推动由速度型向质量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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