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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信购“微商金融一体机”被忽悠 消费者有苦难言

2016-08-16 08:56 来源:央广网 0

  视频上介绍称,“首先是造粉神器,造粉神器可以用来一键加粉和一键导入通讯录,再接着往下看,是多个微快客,使用这多个微快客可以享受多个微信号同时登陆,再接着往下看是微老板,使用微老板可以享受微信一键群发,全国任意定位,还可以自动添加好友点赞和评论。”

  这个神乎其技的“终结者牌微商金融一体机”广告中说到的强大功能,让人咋舌。另外本案例中,陈先生首先是从朋友圈的微商手里买到了这款产品,如果说这样的商品是没有正规合规的生产渠道的话,微商是否可能成为不正规商品的温床?针对风靡当下的微商话题,中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学研究会副秘书长陈音江对此也提出了一些观点。陈音江认为,如果消费者通过个人微商的形式购买一些商品,那么会很难保障其质量,另外如果投诉到工商局或者消协,因为缺乏必要的维权证据,也是很难追责的。

  陈音江:可以向工商部门投诉,但现在社会上有一种说法就是,监管部门或消费者组织不受理投诉或者你这种不受消法保护,实际上不是这么一个问题,实际上消法也保护你这种行为,工商消协也受理你这种投诉。但你提供不了证据,你投诉到那里,他受理之后有多大的能力去帮你解决?比如去法院起诉一个案例,你也要提供被告的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到公安部门去报案,你也要提供一些信息,而且也不一定能跟你承诺破案。所以这个问题关键就是,消费者一定要有保全证据的意识,你在消费的时候可能就会想到,我要买到假冒产品怎么办,要维权的时候要怎么办,你开始想到了这个问题,真的遇到这个问题了,你才可能去解决。

  微商消费不可大意是今天要讨论的话题,消费者应该如何在微商消费的时候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消费者以及监管部门又该如何来管理才能够确保微商健康的消费环境呢?今天的点评嘉宾知名IT与知识产权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以及北京安理律师事务所律师郑传锴。

  赵占领:首先说明一个概念“什么是微商”?目前微商至少有三种情形,第一种像微信是一个开放平台,它有购物的功能,实际上是合作的一些企业入驻在上面去卖商品,出现问题几率相对会比较小,它对于合作商家平台已经进行一定审核,而且平台方所合作的商家一般也是知名企业,问题相对会少一些。第二种形式,有一些个人或是企业在微信平台上有开店功能,微博上也有类似微博小店,开店之后在上面卖东西的。这种跟淘宝类似是第三方交易平台,这个平台上的卖家入驻之前,实际上是需要先向平台提交一些资料进行审核,平台对它制定一系列管理规范,对于买家出现问题投诉后也有相应投诉处理规则,这种也有纠纷,但是相对有第三方去监督和约束,出现问题至少是有一个解决的渠道。第三种就是一些个人或者企业是在朋友圈去直接发布一些商品或者发布一些商品链接,跳转到其他网站上。它把朋友圈作为一个推广的渠道,这种微商实际上是我们目前所关注比较多的一种微商,也是问题最多的。这种最主要的问题在于卖家身份都不好核实。这种微商因为缺乏第三方平台对它进行监督管理,容易出现纠纷而且容易出现产品质量问题,出现之后可能还难去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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