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代订机票价格高出行程单1万多 商家称是正常加价
邵桐:价格法当中有一个规定,经营者因为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多支出的,多付的款应当退还,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从这条法律规定,我们也可以看出,退票的2500元退票费应当来区分一下,是价格违法行为还是消费者自身的原因造成的。如果是自身原因造成的,在合理的范围之内支付违约金,这也是符合合同法精神的。如果是因为经营者的价格违法行为导致的,我认为不光不能收取2500的退票费,还应当把所有的钱赔偿给消费者,而且如果造成其他损失,还应当承担其他损失的赔偿责任。
经济之声:现在大多数消费者都愿意网购机票,但据记者调查了解,网购机票存在诸多陷阱,消费者在网购机票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
芦云:可能很多人都有过网购机票的亲身经历,为什么会好多消费者都会在平台上去买,而不到官网上去买,我想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大家认为平台上折扣低、价格便宜。但是实际上我有过几次这样的经历,我发现官网的价格也不见得比平台上低,它基本是一致的。那么问题来了,你通过平台去购买机票的时候,首先我们可能关注的主要是价格,觉得它便宜、时间比较合适,那我就买了。但是,你有没有发现这里面有一些退改签的限制,尤其是一些特价机票或者折扣比较低的机票,一旦买了之后,你要去退票,退票的钱没准比你买票的钱还贵,所以说这是一个消费理念的问题。大家可以更多的关注官网上的售票信息,你可以把它作为参考,对比一下再做出判断。第二个就是消费者在网上买票一定会面临支付问题,而在支付中所发生的侵权或者损失的问题是非常多的,这里面严重的可能涉及到一些电信诈骗、商业网络诈骗,轻一些的就是个人账号或者信息密码被盗取,我们身边好多人都发生过这样的事情。在支付的时候,消费者一定要提起神,不要随意去点链接,要进行官方的正常操作。第三个就是消费者在买票的时候,还是应当有一定的预见性,因为可能确实有一些是因为自身的原因导致行程的变化,万一我的行程要变化了,我要退票或者改签的时候,给自己留一定的余地,而不能只能看这个票的价格那么低。第四个问题就是从经营者的角度,因为目前很多问题是出现在经营者,你订了票,然后它说航班取消,导致你还得再去重新订票甚至退款。我们在这里提醒广大的经营者,在向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时候,要恪守一个最基础的原则——一诺千金。你要为他提供这个服务、提供这个机票,你就要为你的行为负责。除非是有特殊的不可抗力的情况,除此之外,你一旦做出了承诺,就不能轻言违约或者推卸责任。如果这样的话,很多消费者退了改、改了签,最后发现在网络上订票原来这么麻烦。当所有的人都不在网络上订票的时候,经营者的经营又何在呢?
邵桐:我认为在网购机票的过程当中,应该多选择几个平台进行比较,这种比较不光要比较机票的价格,而且要比较一下它的服务。比如在退改签的过程当中,是不是哪个服务更便捷、中间环节更有效率,经过这样的对比再来选择在哪家平台上购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