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0万赞赏金原路退回 罗一笑事件离诈骗罪多远法律解读
(六)
肯定会有很多人站在父爱无私的角度上从私心里不愿意追究其刑事责任,关于这个问题,我想用下面这段儿话来说明:

这是在疯狂的转发又疯狂的打假之后朋友圈广为流传的一段话。这段话说的很好,我也很赞同,善良的保持才是最珍贵的。但是,我依然认为打假和追责十分重要。这并不是为了给行骗的人一个惩罚,也不是为了给被欺骗的人一个交代,而是,我们应该给那些确确实实需要帮助或者可能需要帮助的人一个希望!
在中国这片辽阔的土地上,拥有三套房子的人毕竟是少数,更多的是那些生活勉强维持的人,当疾病袭来,他们往往倾家荡产甚至家破人亡。如果诚信与善良被这些别有用心的人败坏掉,那他们需要帮助的时候又该怎么办呢?
也许很多人会说,一次的欺骗会灭掉一小部分小善之人,而大部分的善良人还是会选择相信!
我十分相信,即使经历一千零一次的被骗,仍然会有千千万万的好人在第一千零二次伸出援助之手。但是,亲爱的朋友们,并不是每一个人都有“小铜人”这样的推手在做营销,绝大多数的求助者根本不可能获得这样广范的求助机会,对他们而言,一边是贫穷脆弱无助的生命,另一边是小范围的求助圈。在这个小圈子里,每多一个人伸出援手就多一份活着的希望啊!
然而,罗尔事件这样的行为就是在一点点剥夺掉他们的希望!这是最让人无法容忍的。
从另一个角度上讲,每一个普通人都不是圣人,也不是恶人。对于小善之人,为什么要浇灭他们善良的小火苗而不是让他们的善良在确实需要的人身上看到爱的力量呢?而对于那些行走在迷茫边缘的人,对一个不善行为的纵容无疑是一个恶的引导。
法律的惩罚从来不是目的,而是一种希望,是让人们信任的希望:哦,原来,恶行是要得到惩罚的。所以,第一,我不能效仿恶的行为;第二,别人也不会轻易做出这样的行为。
所以,作者认为,无论从犯罪构成上还是法律目的上讲,罗尔等人的行为都应该追究诈骗罪的刑事责任,唇齿之间的言辞,无论如何不该成为拉开罪与非罪距离的武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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