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南安市工业强市经济指标考评方案正式下发(附方案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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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安市2016年工业强市经济指标考评方案
为深入开展“改进作风、担当落实”活动年活动,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工业强市进程,确保2016年工业经济指标全面完成,制定如下考评方案。
一、考评对象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雪峰开发区管委会。
二、考评指标
1.考评指标包括规模工业产值、产值上规模企业、工商税收、税收入库上档次企业、工业企业、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安全文明生产、重点工业建设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信息化及技术改造、创品牌商标、挂钩帮扶企业等十二项。
基本指标:总分100分,包括八大项:规模工业产值15分、产值上规模企业8分、工商税收40分、税收入库上档次企业8分、工业企业4分、招商引资9分、固定资产投资8分、安全文明生产8分。
加分指标:重点工业建设项目、企业自主创新和信息化及技术改造、创品牌商标、挂钩帮扶企业等四项。
2.基本指标分计分公式
应得分数= ×指标分
三、指标说明
(一)规模工业产值(15分)
1.规模工业产值指年销售收入2000万元以上工业企业的总产值。
2.规模工业产值按现行价计算,必须完成市下达任务的98%以上(含98%),或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其中在季度考评中第二、第三季度必须分别累计完成年度计划的45%、70%以上方可按计分公式计分。规模工业产值完成情况每季度予以全市通报。
3. 当年规模工业产值占全市比重同比增长的,根据不同档次,对比重增加率进行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加分计算方式见下表:
当年规模工业 产值比重 |
1% 以下 |
1%(含) —4% |
4%(含) —7% |
7%(含) —10% |
10%(含) 以上 |
比重增加率 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加分 |
0.2分 |
0.5分 |
1分 |
1.8分 |
3分 |
举例:某乡镇当年规模工业产值占全市比重7.2%,上一年度占全市比重6.8%,则比重增加率为[(7.2%/6.8%)-1]×100%=5.88%,即增长5.88个百分点,加分为5.88×1.8=10.58分。
4.规模工业产值由市统计局确认。
(二)产值上规模企业(8分)
1.以上一年度(即2015年,下同)规模工业企业(年销售收入超2000万元)户数为基数,保持企业基数得指标分,每减少1家扣2分。每新增1家不同产值档次企业,加分计算方式见下表,各档次每减少1家均按2分/家的标准倒扣。
产值 |
2000万— 5000万(含) |
5000万— 1亿(含) |
1亿—3亿 (含) |
3亿—5亿(含) |
5亿—10亿(含) |
10亿以上 |
每增加 1家加分 |
2分 |
3分 |
5分 |
7分 |
10分 |
20分 |
2.2014年投产的重点工业建设项目,2016年应达到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标准,并列入直接管理,否则每家扣1分。
3.规模企业必须按月及时准确上报统计报表,不得迟报、拒报。凡是迟报的,每家次扣0.2分;凡是拒报的,每家次扣0.5分。
4.产值上规模企业由市经信局、统计局确认。
(三)工商税收(40分)
1.工商税收以当年入库数为准[不含经税务部门批准缓缴数及代缴的各项费金,属于“飞地工业”,按《南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发展“飞地招商”的实施意见》(南政文〔2016〕128号)规定执行。自营出口企业实行免抵退调库办法,按审批机关的实际调库数计入乡镇(街道)、雪峰开发区及企业纳税额,各级税务部门稽查查补入库税款不予计入。
2.工商税收一季度实现“开门红”,即完成市下达任务25%以上(含25%)得10分,一季度完成时序进度的90%以上(含90%)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上半年实现“双过半”,即完成市下达任务50%以上(含50%)得10分,上半年完成时序进度的90%以上(含90%)按比例得分,否则不得分。全年完成100%以上(含100%)得20分,完成90%以上(含90%)或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按计分公式计分,否则不得分。
3.工商税收入库全年完成市下达任务95%以上(含95%)或增幅达到全市平均水平,且同比增长的,按下表的加分值加分:
税收入库额 (亿元) |
0.1以下 |
0.1(含)—0.5 |
0.5(含)—1 |
1(含) —2 |
2(含) —3 |
3(含) —5 |
5(含) —8 |
8(含) 以上 |
同比增幅每高出一个百分点加分值 |
0.5分 |
1分 |
1.5分 |
2分 |
2.5分 |
3分 |
3.5分 |
4分 |
4. 当年税收占全市比重同比增长的,根据不同档次,对比重增加率进行加分,最高加分不超过30分。加分计算方式见下表:
当年税收比重 |
1% 以下 |
1%(含) —5% |
5%(含) —7% |
7%(含) —10% |
10%(含) 以上 |
比重增加率 每增长一个百分点加分 |
0.2分 |
0.6分 |
1.2分 |
3分 |
5分 |
举例:某乡镇当年税收占全市比重5.1%,上一年度占全市比重4.8%,则比重增加率为[(5.1%/4.8%)-1]×100%=6.25%,即增长6.25个百分点,加分为6.25×1.2=7.50分。
5.工商税收入库完成情况每季度予以全市通报。
6.工商税收入库由市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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