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厦门战略规划》全文详细内容
(七)生态优美行动
1、行动目标
切实保障生态安全,着力提升环境质量,全面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深入创建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努力缔造天蓝地绿水净的优美宜居生态环境,把厦门建设成为生态经济发达、生态文化繁荣、生态环境优美、生态文明高度发展的美丽中国典范城市。
2、行动策略
(28)生态功能区建设工程。完善生态文明制度,加快生态文明立法进程。编制《美丽厦门环境总体规划暨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规划》,突出经济社会发展约束性指标。强化主体功能区约束机制,加强生态环境监测和气候可行性论证,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管控措施,完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机制,健全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保障生态安全。实施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程,加强雾霾的监测治理,强化污染物总量控制,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并位居全国前列。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为建成国家生态市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提供有力保障。
(29)生态廊道建设工程。健全流域协同整治机制,推进九龙江流域综合整治和生态补偿机制全国试点;推动环境污染联防联控,协同处理厦漳泉龙闽西南区域环境污染问题;打造陆域绿色森林生态屏障和沿海蓝色海洋生态安全屏障,构筑“山海相护、林海相通”的生态安全格局;保育十大山海通廊,构建“山、海、城”相融共生的空间格局;打造十条流域廊道,开展城乡环境“点、线、面”综合整治,营造优美宜居生态环境;建设绿道慢行系统,形成多层次、全覆盖的都市型、郊野型、生态型绿色休闲走廊。
(30)蓝色海洋建设工程。大力推进海域综合整治,强化海陆一体化的海岸带综合管理体制;加大滨海岸线保护力度,积极实施美丽海岸工程;抓好典型生态系统修复,保护和维护海洋生物多样性;建设国家级海洋公园,打造滨海旅游新亮点;创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市,统筹全市海洋经济发展、海洋资源利用、海洋生态保护、海洋文化建设。
(31)绿色城乡建设工程。全面系统推进城乡绿色建筑与低碳生态建设,推动既有建筑节能节水改造,加强公共建筑节能节水管理;加快绿色建筑技术研发推广,提高新建绿色建筑比重;推进可再生能源建筑规模化应用,建设“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示范城市”;培育现代化建筑产业企业,建设“国家住宅产业化基地”示范城市,实现城乡环境、人与建筑的和谐统一。
图4-7-1 “生态优美”示意图
(八)文化提升行动
1、行动目标
发扬闽南特色文化等优势,大力提升市民的道德和文明素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和文化生活,加快推动文化事业全面繁荣和文化产业快速发展与创新,促进多元文化融合发展。
2、行动策略
(32)城乡居民精神塑造工程。弘扬特区文化、闽南文化、海洋文化、嘉庚文化和优秀传统文化,大力倡导厦门独有的“郑成功民族精神、林巧稚敬业精神、陈景润科学精神”等城市人文精神,通过多种媒介、多种渠道、多种形式,持续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文明素质、道德素质、诚信素质的教育,提升公民人文素养,形成多元交融、开放包容、创新进取的文化特色和自律自强、互信互助、共享共建的人文精神。
(33)文化活动拓展工程。深入实施文化惠民工程,完善文化管理体制,创新文化产业发展机制,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的更广覆盖、更高效能和持续发展。鼓励开展各类健康向上的群众性文体活动,丰富广场文化、社区文化、农村文化、企业文化、校园文化等文化生活,打造具有本地特色的主题系列活动品牌。坚持创新驱动,借助新技术手段和运营模式,实现公共文化均等服务;坚持资源带动,依托地方特色文化资源,提供更接地气、更受欢迎的公共文化服务;坚持机制推动,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的合力,形成城乡互动、共同发展的局面;坚持制度建设,实现各级文化服务设施常态化开放和规范化服务。
(34)文化实力提升工程。建设城市文化产业与文化事业和谐发展的社会公共空间,改善城市发展的软环境、提升城市发展的软实力。完善文化设施,建设布局均衡、全面覆盖的文化设施网络,建设一批地标式文化设施建筑群,形成若干个各具特色的城市文化中心,完善基层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形成“十五分钟公共文化服务圈”;提升文化供给能力,促进文艺精品创作;加强闽南文化保护传承与开发利用,调动社会力量,丰富文化服务的内容;加大文化资源整合,发展有地方特色和地方优势的文化产业,培育一批全国文化产业发展示范基地,壮大新兴文化产业,推动文化产业和信息产业融合发展。
(35)文明创建深化工程。以持之以恒的细致管理,巩固提升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成果。研究文明创建长效机制,建立市民文明素质、行为规范和指标体系,健全文明城市(城区)指标体系,强化制度约束。深化文明意识宣传教育,大力开展道德教育、审美教育,持续提升城市文明风尚。深入开展志愿者行动,创新城市建设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调动市民参与文明创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图4-8-1 “文化提升”示意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