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厦门 > 厦门新闻 > 正文

厦门国土房产局帮你解读国五条厦门版细则

2013-04-09 14:53 来源:海西晨报 0

  外地人在厦买一手房也要提供社保证明

  Q:我是房地产中介经纪人,我有外地客户要在厦门买房,请问按照新的政策,该怎么买?

  A:按照“国五条”厦门细则的规定,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在厦门购房需要提供自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本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社会保险证明的,且限购1套房。如果不能提供证明,就不能买。

  Q:那外地人在厦门买一手房也要提供社保证明吗?

  A:是的,同样需要提供。

  20%个税

  Q:我有一套房子要卖,要缴纳20%的个税吗?

  A:按照规定,对出售自有住房按照规定征收个人所得税。其中,对通过税收征管、房屋登记等历史信息能核实房屋原值的,依法严格按照转让所得的20%计征。不能核实原值的,按交易总额的1.5%计征。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惟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

  Q:房改房交易要不要按照转让所得的20%征收个税?

  A:政策没有规定房改房可以免征个税。可以免征个税的条件是“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以上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继续免征个人所得税”,要看您要交易的房子是否满足这一条件。

 第几套房的认定

  有两本产权证就是两套房

  Q:2002 年我买了一套房子,是二手房。当时看的房子是一套100多平方米的大户型,但是等我们拿到房子的时候才发现,这套房子实际上有2本产权证,也就是说是由两套小户型“拼”起来的。买房之前,业主也没告诉我们是这种情况,当时由于没有限购政策,我们觉得无所谓,就买下来了。我们整栋楼的房子都是这种情况。现在厦门出台了限购政策,本地户籍家庭最多只能拥有2套住房,也就是说我们被限购了,不能再买房子,是吗?

  A:有两本产权证的住房就算二套房。

  继承的福利房也算有一套房

  Q:我是独生子女,我以前分了一套福利房。去年我父亲过世,我又继承了我父亲的一套房子,也是福利房。我从来没有买卖过房子,如果我现在要卖掉我自己分的那套房子,能算是卖我的惟一住房吗?

  A:您现在算是有两套房子,不能算是惟一住房。

  Q:我有一套房子,曾经卖了部分产权给我儿子,当时儿子还未成年,这样我儿子也算有一套房子了吗?

  A:您儿子这样也算有一套房子。

新闻推荐

加载更多...
网友评论仅供网友表达个人看法,并不表明本网同意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
上一条:厦门国土房产局公布厦门国五条细则(全文)
下一条:厦门男子伪造空勤登机证登航班“例行检查”被拘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