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了协议付了购房定金后遭限购 定金能不能退?
投巨资买房,被限购咋办?买房后遭限购,定金能不能退?购房者“被限购”,能否成为退房理由?

近日,海沧区法院发布了一起因限购引发纠纷的典型案例,购房者李先生因付了定金后被限购,过不了户,卖方又拒退定金。无奈之下,他将卖方告上法庭,要求返还购房定金。
导报记者采访了解到,最近厦门因限购限贷引发的官司不少。限购对象买房,究竟要注意些什么?限购政策出台后,又该如何保护自己的权益?针对这些问题,导报记者请法官和律师就典型案例进行了解读。
遭遇:付了购房定金,他意外遭限购
购房者李先生今年26岁,他购的房产位于海沧区一个小区,面积大约60平方米。
去年8月4日,李先生与张女士签订了《房屋买卖协议》,约定购买张女士位于海沧区的这套房产,成交价为108万元。
当时双方约定,在签订协议当日,李先生向张女士支付10万元购房定金,并在2016年10月25日前,过户当天再支付42万元,余下购房款由李先生向银行贷款。
签订协议当日,李先生依约支付给张女士10万元定金。然而,后来出现了意外情况,导致无法按合同约定过户。
原来,2016年9月5日,厦门市开始执行住房限购政策。限购新政规定,对无法提供购房之日前2年内在厦门市逐月连续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或者社会保险证明的非厦门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销售建筑面积144平方米及以下的普通商品住房。因为李先生不是本市户籍,此前在厦门也未缴纳过社会保险,所以他正好在限购之列,因此丧失了购房资格。
限购政策实施后,李先生找张女士协商解除协议,并要求退还定金。但是,张女士同意解除协议,却拒绝归还10万元购房定金。
最终,双方协商未果,无奈之下,李先生只好将张女士告上法庭。他起诉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双方签订的《房产买卖协议》,并让被告卖家返还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