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民告官”典型案例通报 政府违约败诉也赔钱
台海网 2016-09-30 08:58
去年9月21日,福建省部分行政案件开始实行跨行政区域管辖,“民告官”案件不再由被告所在地法院审理。改革这一年来,厦门行政诉讼审理发生啥变化?昨日,厦门中院官方微信通报了相关情况。
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改革一周年,“民告官”案件多收近两倍,行政机关败诉率11.83%
据介绍,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后,原本由厦门中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交由漳州中院受理;漳州案件交由泉州中院受理;泉州案件则由厦门中院受理。这给法院审判工作带来很大的改变,一年来,案件量激增,“立案难”基本解决。厦门中院新收行政案件188件,比增193%。
而行政案件跨区域管辖后,人民群众对当地法院不能公正审理行政案件的疑虑也逐步消除,参加诉讼的抵抗情绪有所减弱,协调化解的意愿增强。这一年来,厦门地区法院一审行政案件经协调后撤诉的多达255件。
不过,法院也发现,当前厦门行政审判还面临一些问题,如滥用诉权和恶意诉讼现象抬头。在厦门中院审理的泉州地区案件中,诉土地和房屋征收及征拆强制措施类案件约占受案数40%,部分案件已经过泉州法院诉讼解决,又到厦门中院起诉,以期获得额外的拆迁安置补偿等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