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流浪动物由“安乐死”到 “零扑杀” 违法繁殖重罚300万
北京晚报 2016-10-31 11:37
据台湾媒体报道,通过的条文明订,未经有关主管机关许可,擅自经营特定宠物繁殖场、买卖或寄养业者的罚款从原本的5万新台币以上25万新台币以下,提高到10万新台币以上300万新台币以下,并令其停业,拒不停业者,按次处罚。另外,对于这些供繁殖、买卖或寄养的特定宠物,“法案”也明订,未来各地主管机关可以将其没收。
国民党籍“立委”王育敏说,“修法”主要目的是要吓阻不良业者非法牟利,过去“动保法”对非法繁殖场处罚太轻,新北市过去破获大宗非法繁殖场,没收价值百万的犬猫,却只有5万新台币的罚款,显然罚款数额太轻微,无法达到吓阻非法繁殖场的效果;透过重罚让非法繁殖场、买卖或寄养业者绝迹,也是2017年“零扑杀”政策正式上路重要配套“修法”的一环。
禁止虐杀食用:
最高罚200万新台币
除了禁止收容所宰杀流浪犬猫,今年7月,台湾还全面禁止虐杀该法所涵盖的脊椎动物,刑责最高至5年有期徒刑,并且禁止食用及持有犬猫成分的食品。
首先是虐杀动物致死,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合并新台币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罚金,审查通过将加重为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合并新台币20万元以上、200万元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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