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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权转移“全国首案”追踪 法官们曾坦言压力挺大

2015-02-08 10:50 来源:解放日报 0

  案卷中的极少数

  监护权转移案,以前有过吗?上海就有!

  去年9月,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审过一起案子,9岁佳佳(化名)的“外公”、“外婆”,取得居委会同意后,起诉要求撤销佳佳生母的监护权,并将监护权转移到自己名下。佳佳的母亲吸毒,很少回家,父亲是谁不得而知。“外公”、“外婆”是佳佳母亲的养父母,且收养关系已解除,和佳佳并无血缘和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但不得已,他们已养育了佳佳9年。

  可怜的,总是孩子。若不转移监护权,佳佳的户口、医保、学籍都没法解决。

  类似的争议和困境,此前在全国各地,一而再、再而三地出现。

  江苏沭阳县法院也有过案子,15岁李力(化名)父亲病故,母亲离家出走,生活无依。最后祖父母也没法子了,只能起诉儿媳妇,要求撤销并变更监护权。

  还有去年7月,在福建龙游县梧店村,常常一到夜里,村里人都不忍心听,一阵阵撕心裂肺的孩子嚎叫。他常被母亲用火钳打、用剪刀剪耳朵、菜刀割后背;白天里,母亲就出门游荡,孩子午饭都没得吃,全靠邻居们接济。孩子的父亲?不知是谁。

  村委会、民警、团委、妇联、学校都上门做工作,又是保证书又是慰问金,但管得多了,女人一声暴吼:“我家里的事,不要你们管!”人们只得悻悻退出,可大家不放心,这样下去总要出事的!于是村委会出面,请求当地法院撤销母亲对儿子的监护权,并转移到村委会。

  在徐州案之前,据长期关注未成年人保护的上海政法大学教授姚建龙统计,全国案卷中,撤销未成年人监护权的,也就以上三例。

  得不到的监护权

  而这三例,都不易判。

  法官们都曾坦言,压力挺大,审理程序和法律依据上有难度。

  在《意见》出台之前,有法可依,可操作不易。《民法通则》第十八条,关于撤销监护权只寥寥数字:法院可以根据有关人员或者有关单位的申请,撤销监护人的资格。《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起诉的条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害被监护的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经教育不改的……

  看起来很美。但在姚建龙看来,“有关人员”、“有关单位”在司法实践中,“有关”可能就成了“没有”;而“侵害权益”、“经教育不改”究竟该如何界定,又由谁来界定、谁来干预呢?

  这也是徐州案曾遇到的尴尬。

  去年夏天到今年元旦,收留小丽的好心人给张红打了至少20次电话,每次都要扯到小丽的“监护权”上去――人家说小丽父亲很凶,动不动要打要骂的,村里都怕他,过几年刑满释放,肯定要找上门来要女儿的,到时候怎么办?

  张红是铜山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监察科的科长,那段时间她也急得没办法,只能不断安慰好心人。但能说什么呢?说到时候你见着了就躲呀!实在不行到时候报警啊!

  人家又说,要是小丽她爸要打官司,把小孩要走了呢?张红答不上来,想想监护权还确实是她爸的。人家又说,那这孩子要被她爸要回去了,指不定又要过苦日子。还有小丽的外公外婆,原说不要孩子的;有段时间又突然转告好心人,说那边要拆迁,多个人多份补偿款,又有想要的打算,好心人又慌了……

  实际上,徐州这户好心人也不宽裕,普通家庭,简单白墙,家里也没啥贵重电器家具。

  可偏偏和小丽有缘分,去年夏天小丽突然从路边窜出来,拦着好心人喊“饿”。于是好心人带她回家,给她做饭,问清地址,给送了回去。后来,小丽就常常自己摸上门来,有时是被她爸打了,带着伤哭着来的;有时候,是家里没人,饿了来吃饭的。小丽和好心人混得熟了,就喊好心人“妈妈”。

  因为这个案子,张红上过好多次门。在她看来,好心人是位合适的监护人人选!当地曾有一批记者上门,好心人立马抱着小丽就躲出去了,回头对着人群喊:“搞啥嘞,俺闺女以后还要嫁人呢!”保护孩子的意识很强。

  10岁的小丽从没上过学,因为户籍和学习基础问题,当地小学不肯收。当地检察院好不容易托了关系,进了当地一所不收学费、包吃包住的慈善学校,可好心人没几个月又不愿意了,原因是这所学校专门教传统文化,没有其他课程――“我不奢望她以后成个大学生,但至少算术要会,长大了就能卖菜,能开杂货铺!”好心人说。她倒是真心待孩子,为孩子着想。

  可20多个电话打下来,愁了大半年,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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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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