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发布这份方案:今年你家乡将有大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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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组织领导
各级政府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制定具体工作计划,梳理筛选形成具体项目清单,制定实施方案,排出进度计划,明确各责任单位、责任人,建立定期协调机制,及时解决项目推进过程中的突出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省直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建立健全上下联动、督促协调的工作机制,加强专家指导、标准指导和示范带动,全面系统推进工作任务落实。按照“五个一批”的要求,建立项目储备库有计划地推进,实现良性滚动。
优化投融资方式
完善价格形成机制,形成多方参与投入格局。综合运用投资补助、以奖代补、财政贴息、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基金投资等方式加大城乡民生领域基础设施投入。
主动向上对接,争取中央相应资金支持。
大力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城乡民生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营,对有使用者付费和运营潜力的领域要优先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财政性资金从“补建设”向“补运营”转变。
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创新投融资方式,用好投资工程包、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等支持政策,按职责分工做好资金保障。
要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避免各种形式的变相举债,切实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创新工作机制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推进“多规合一”促进项目生成,提高项目审批效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手续,缩短审批时间。
要强化用地保障,统筹安排好用地指标,优先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用地需求列入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加快破解征迁难题,集约节约用地。
大力推行安全生产和质量管理标准化,指导规范项目实施,提高项目质量和安全水平。
加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技术指导,积极搭建对接和交流平台。
鼓励以县域为单位,将镇村污水处理、生活垃圾收集转运等项目进行打包,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推动城乡生活污水垃圾治理等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走向市场化、专业化,提高城乡民生基础设施服务质量。
开展督促检查
各级政府要加强督查考核,并将民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情况作为各级领导班子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参考。
省直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项目考评机制,强化跟踪督促,并探索采取第三方评估等方式,推进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