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容美发店频频转让 消费者被迫一再充值
经济之声:消费者的预付卡在新的美容店需要再加钱才能够继续消费,这是一部分的消费者;还有一部分消费者的预付卡根本就不能够在店里使用。另外这个老板说到,这些客户的名单是从上一家老板那儿买过来的,为了那一笔钱挣出来,需要甄别这些客户里面哪些是有用的,消费潜力大的,哪些是不能用的,对于这样的经营理念,怎么看?
赵萍:这不是理念问题,更多是不是守法的问题。因为对于新的商家来说,消费者并没有与新的商家签订任何协议,而消费者与转让的商家签订了协议,因此消费与之前的商家有相关的买卖关系,因此消费者维权要求原来的商家提供相应的服务或者退还卡内的资金。而新的商家要求更多是基于眼前的利益,实际上是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也是违背消费者的意愿的,在这样的情况下就会打击消费者对这家新的美容店的印象。其实消费者流失的可能性会更大,基于短期利益的经营对于这个商家来说也并没有好处,只不过这个商家没有违法,但他也不会因为这样强迫式的销售而获益。
经济之声:对于卡上的预付费金额足够大的消费者,加钱才能继续消费,是否有可能是涉嫌强制消费?
郑传凯:是否涉嫌强制消费暂且不论,个人认为,商家给出这个答复已经构成违法,甚至涉嫌犯罪,我更关心的是,商家谈到,“我从上一家商户买来的客户名单”如果这个客户名单达到一定的数量,他的行为就构成了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了,他的行为已经构成犯罪了,至于他后面怎么处理,这个民事行为可能都要放一放。如果是我,我可能会暂时搁置预付费卡的争议,我会进行刑事举报,要求公安机关对新的这个老板进行刑事立案的侦查。
经济之声:但当消费者向消协投诉和举报的时候,当地消协给出的说法是,这种情况多属于消费者上当受骗,并且注册公司的法人很多存在虚假情况,不好调查,对此怎么看?
赵萍:如果消协说的情况属实,实际上它属于一种诈骗行为,应该纳入到刑法的范畴,因为它提供的是虚假信息,等于利用消费者不知情的情况去诈骗消费者的钱财,所以我认为这不是民事问题,应该直接涉及到犯罪。
郑传凯:我个人曾经遇到过公安用类似话来推诿我个人的报案行为,但我当时严厉批评了办案机关。我个人认为应该分两个层面看,消协本身并不是行政机关,它只是一个民间调处的协会层面,作为消费者权益的保护者,或者作为消费者的娘家,至少应该告诉消费者,有一个刑事举报或者刑事报案的权利。如果是当地的工商局出现这样的言论就更加不当,工商局在工商的调查过程当中,如果发现有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直接向公安移送,不需要让消费者再去报案,他有权利,甚至有义务向公安送这样的犯罪行为。所以当地的消协或者工商局都没有履行自己的一个法定义务,实际是一种严重失职的行为。
经济之声:预付卡的问题,我们在节目有过多次的报道以及讨论,而且预付卡多数都会发生在比如美容美发、洗车,还有建设等一些行业里,是不是这样的行业存在的监管漏洞相对更大一些?
赵萍:这和监管有关,但更重要的还是两个方面的原因,第一,这个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比如强迫性的推销,困扰式的推销,消费者一去消费就不停去推销,搞得消费者烦了,也想自己办一个卡,金额也不是非常高,即便有风险,风险也不是很大。或者店家不停地以办卡、优惠打折,送各种各种的服务等,诱之以利,使消费者觉得能够享受到这样的优惠也非常好。还有,一般这些是实体店,消费者认为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可能风险并不是很大,而且洗车卡、美容卡、美发卡等,消费者使用的频率也非常高,所以也就容易使消费者在利益的诱导下,放松警惕。
第二,最主要还是无法可依。其实无锡市的做法值得我们借鉴,比如无锡市出台了美容美发行业预付卡消费争议的处理办法,对相关的消费争议给了特别明确的规定,首先要求个企业,如果停止经营或者变更地址注销,或者转让等这些重大事项发生的时候,要提前15到30个工作日告知消费者,而且告知的方式有要求电话、短信、邮件、公告等形式。其次,要求消费者在交付预付卡15日内如果没有享受到相关的服务,可以无条件退卡,即便是简单的进行了试用和免费的体验,也不影响消费者解除其权利要求返还资金。像无锡的做法就有法可依,而目前我们对于这些行业办理的这些预付卡相关的规定,没有特别明确具体的对消费者办卡、退卡知情权等方面非常系统的法律保护。
郑传凯:我比较同意这个观点。一方面我们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另外一方面还是这个行业的特性,本身人员包括商业主体流动性都非常大,消费者对这个商业特性又缺乏足够的认知。在这种所谓信息不对称的情况下,消费者就容易上当受骗。所以我个人更愿意强调,消费者在选择预付费的前提下一定要充分了解你选择的商铺,或者至少选一个十年老店进行预付消费而不是新开的店,这样可以有效规避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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