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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嫂工作4天就离职 家政公司坚持扣下整月服务费

2016-09-02 08:39 来源:央广网 0

  经济之声:各个部委其实都有相关的法律条款或者行业的规定来规范家政公司的服务质量,这些的法律条款、行业规定,落到实处确实起到作用的大概是什么样的比例?

  胡钢:我们强调家政服务在内生活类服务业的规范的发展,核心还是要充分发挥市场主导的作用,同时也要更好的发挥我们的政府作用。具体到本案而言,消费者曾经介绍到曾经到海淀区相关的工商所进行了投诉,工商机关或者说是消协同志执行了调解,我们的消费者可以要求工商机关进行行政检查或者为后续可能行政处罚做工作,而不是做消费调解。因为工商机关市场监管机关是法定职责和义务,是不能逃避的,不能简单的用一种调解来规避事实,规避责任,另外从本案而言,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所谓的格式条款问题。由经营者单方出具的完全没有涉及到双方接触合同的一些制度性安排,比如退费的问题,显然这点来说是对消费者显然是不利条款,这种条款我们俗称就是所谓的霸王条款,而存在这样的格式合同的话,按照我们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2015年工商总局发布的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的规定。我们的工商机关等相关监管部门都是可以进行行政查处的,可以责令改正并且可以处以相关的罚款,而且按照工商总局的部门规章,可以付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有一万到三万的罚款。他的罚款的目的就是要督促经营者及时修改、完善相关的格式合同中对消费者不利的内容。这种格式合同的监管,能够一揽子的,系统性全面的解决不仅是这名消费者消费纠纷,而且能够有效的规避未来的类似情况的消费纠纷,同时也建议广大的消费者在寻求相关的服务之前,尽可能的寻找查询是否有相关的部委或各省市相关部门出台的相关特定服务或者产品的示范性的服务合同条款,并且积极的用这些服务条款和经营者进行磋商,这样示范性合同一般经过很多专家、学者、监管部门的充分的酝酿、研究,是充分考虑到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的利益平衡,也是更加的符合法律规定。消费者用这样的示范文本和经营者进行谈判磋商的时候,也能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经济之声:感性方面,对于全世界最好用的家政服务人员据说条款之细可以做成一本书,细节细到在擦试洗衣机的时候哪些角落是必须要擦的,而到这样的专业的程度在我们国家的家政服务的这个行业里面几乎是不可以想象的,差距到底在哪,什么造成了这种差距如此之显著?

  胡晓:这也是很正常的,某个国家的家政服务已经经过很多年的发展历程,把不好的东西慢慢通过法律介入和主管部门介入给规范化了。我也特别赞成在政府指导情形下,去依靠市场的力量来竞争。现在中国也确实是这样一个结构,一个是老龄化的社会,有很多的家庭服务是需要更多专业人士来为我们进行服务。另外一方面,小弱乱的家政服务更多把精力放在了打广告上,而没有把自己内部对家政服务人员的培养和培训放上去。现在市场需求是非常旺盛的,将来谁能够脱颖而出能够胜出,一个是政府要发挥自己力量去把相应的规范强制化东西做好,我们要有一个规范去可以依据。第二家政公司它也应该是从对家政人员的培养的能力,培训的体系以及品牌口碑建立和打造去努力。在这样的一个共同努力的情况下,才会有后面行业自律,消费者才有一个比较方便比较容易选择。通过这种情况,更加有利于服务业的发展。另外,在法律层面上对于惩罚性的措施一定要有,因为行业肯定是逐利的,如果没有一个法律最基本的东西威慑,也是起不到一个好的作用。通过多方面的努力,我们才有机会、有可能去享受到成熟的家政服务行业的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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