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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儿嫂工作4天就离职 家政公司坚持扣下整月服务费

2016-09-02 08:39 来源:央广网 0

  记者:这个行业在这个方面的行业规范吗?

  业内人士:行业规范会有,也一些规范性的东西,但是并没有说能强制执行。

  面对请育儿嫂请来的麻烦,我们到底应该怎么办?北京同诺律师事务所律师胡晓以及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律师胡钢共同就今天的这个话题来进行点评。

  经济之声:从个人的经历上,对家政服务员的服务目前持什么样的态度和观点?

  胡晓:我觉得就是从我自己的一些经历来看,我们有时候会用到小时工,个人感觉遇到一个好的家政服务人员跟运气有很大的关系。从目前来看,虽然看广告时候,家政服务公司都会标榜说自己是经过如何正规训练。但是实际上从到岗的服务人员来看培训很明显是不足的,甚至从专业技能上来看,有很多人都是非常的不足的。

  经济之声:很大一部分的家政服务人员在客人家里头干不下去,其实不是因为他技能不行,而是他们性格不合,而我们现在家政服务员是不肯将就的。您认为家庭服务人员该将就还是不该将就?

  胡钢:只有不将就的消费者才能促进讲究的经营者,才能使整个的社会的消费环境能够升级,能够不断的满足我们消费者日益增长提高的消费需求,社会才能更加的和谐、稳定。消费者不应该将就,而经营者应该讲究、讲究、讲究再讲究。

  经济之声:现在的家政市场来说,我们所提供的家政服务人员可能离这个“讲究”二字还是有一定距离的。

  胡钢:确实如此,不论是生活体验还是相关工商机关查处案件或者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都能看到有关生活性的服务业,包括我们的家政业离消费者服务品质需求来说,差距比较大的。国家对这个问题也非常重视,实际早在去年,国务院办公厅就专门下发了关于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促进消费结构升级指导意见,其中特别提到对于家政业要做出四大重大举措。比如第一条是要加强基础设施的建设,要由发改委牵头,实施一批重大工程,比如第二项是由质检总局牵头,做好相关家政等服务领域关键性的标准的研制和发布。第三条重大措施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来牵头,推动职业化发展,要实施家政服务等家庭服务从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因为家政服务直接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可能涉及到健康问题,涉及到安全的问题,涉及到老人、病人、儿童这些弱势群体的健康问题、家庭便利问题,要不断的加强专项培训。第四项重大的措施是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和商务部牵头来强化员工化管理,现在大部分家政服务仅仅是中介制,对于家政服务公司和家政服务人员之间没有强有力的纽带。国家提出要规范和鼓励家政服务企业以员工制方式提供管理和服务,实行统一标准,统一培训和统一管理,这样企业我们的广大家政服务从业人员才有更好的归属感,更好的劳动保障,也能更好提供更加规范、有效服务。另外,今年的6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就下发了一个关于发挥品牌引领作用,推动供需结构升级意见,其中提到要品牌化的贴心管理,提出要鼓励有条件城乡社区依托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生活服务中心,提供方便可信赖的家政儿童托管居家养老等服务。比如在一些大的城市也在不同的程度的加快的建立社区的服务中心也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经济之声:育儿嫂只干四天就自己辞职了,可是家政公司一定要扣掉一个月的服务费,从法律上来说他们这样做是合适的吗?

  胡晓:商务部在之前推过一个家政服务的示范合同文本的,这个示范文本里分为好几类,比较常见的两类,一类员工制的,实际上消费者和家政公司之间签署合同,由家政公司来指派合格服务人员来提供合同指定服务,这是属于员工制的。另外一种是中介制的,这两种东西合同性质是不一样的,如果是中介制的,从合同法的角度来讲,更多的规范是一个居间合同的性质,是促成消费者去寻找一个家政服务人员合同的达成。只要我和家政服务人员合同签订了,他的工作就算是完成了。至于要不满意可以换一个,有附随合同义务及其他的一些相关的约定,在这样的情况下,如果已经达成协议,某种原因月嫂离开了,离开之后我作为雇主应该去找谁来赔这钱呢?可能应该去找月嫂来解决这个问题,因为你造成我一些额外的负担。没有看到案例合同是一个什么样的性质,所以很难去给特别明确答复。但就一定要扣掉一个月的服务费,数额上还是值得商榷的。在这个案例里,月嫂是自己主动提出辞职而且只干了四天,在这样情况下,就一定要扣掉一个月服务费从数额上还是有一些不太合理地方。

  经济之声:消费者在他们所签订的用工合同当中,并没有把退款退费的问题写进合同。育儿公司方面,爱家家政方面是声称说,公司规定就是坚持不退全款,有没有可能属于霸王条款?

  胡晓:我倾向于认为涉嫌到霸王条款,实际上目前合同无法继续履行,在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情况下,已经支付相关费用,约定不明情况下,业主付了一年服务费,在这一年后续的服务费你都不再向我服务,我应该扣掉多少钱,是把这个5000多块钱平均到12个月来进行计算合适还是用别的方式更合适,这是双方一个商量的过程。要公平,要诚信这是第一点,第二点要考虑这个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原因。从实践来看,育儿嫂性格匹配也是很重要的原因,相信这位先生在选择育儿嫂也是经过了很多轮甄别和挑选,在这个过程中才能达成这样的合同。现在这个育儿嫂自己走掉了,后续的合同不再履行了,退款退费还是应该双方综合考虑协商,而不是家政公司就这么横着说,必须扣掉你2000块钱,剩下不再给你了,这个是不太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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