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如何避免踏入暑期教育培训陷阱
经济之声:现在有些机构,因为网络非常发达,都采取网络交费的方式,可能这种纸质发票很难见到,是不是建议所有的消费者一定要开具纸制发票。手机上的交费记录能不能等同于发票?
张星艳:我认为这是必要的,因为至少是一个充分的证据,我们每一个人都应该要有证据意识。事实上交费记录也是可以证明的,但是相对来说,手机不可能做到点对点,而且会有一个问题,就是我交费的主体是不是你当时报名的这个单位,这是很关键的。有的时候可能个人代收。
经济之声:还有一种情况,比如培训机构是一个名称,收费是第二个名称,而发票开的是第三个名称。
张星艳:会有这种现象,这就出现了一个维权困难的问题,分不清到底哪个机构才是真正的和我有合同相对方义务关系的那一方。这种如果一旦涉及到纠纷的话,消费者就要注意保留好对三家机构关联关系的证据。你之前就要了解清楚,为什么给我开发票的这个机构不是我交费的那家机构,包括给我做培训的机构是不是给我宣传的这些机构等等。你要查询,工商执照是可以查的到的,首先要查他是不是合法的公司,其次你要知道这个公司有没有经过相关教育部门的备案。现在有一些教育机构是先存多少钱,他可能在多长时间之内,孩子可以享受到一个上课打折的优惠政策。很多家长就会有这种心里,反正也要花钱,因为孩子小学一年级到五年级或者初中三年我们都要上,那我索性就一次多交点,这样还能优惠一些,但是这个风险事实上是非常高的。
经济之声:另外一个就是换老师的问题,也就是说在它的承诺和实际购买的服务中间是缩水的。
陈音江:针对这个问题,我觉得在签协议的时候,真的就要特别注意。一般来说,到签协议的时候,前面肯定有一个考察、交涉的过程,培训机构已经把他的情况基本上给你介绍了,你心里也基本上认可了,这个时候给你提供一份格式合同,消费者往往就会放松警惕,可能觉得都谈好,甚至有的消费者根本就不去看,直接就签个字。恰恰在这个问题上我觉得是要注意的,因为协议里面有很多地方就为了规避责任,有的就没有写进去,有的写的很模糊。消费者要没有注意的话,可能后面换了老师怎么办,换了地点怎么办,甚至说原来我是早上的,你现在给我换到下午,我下午没有时间送孩子去,那你怎么办,像这种情况,肯定是你违约了。当然,这种情况从《消法》来说,一般在现实当中还是支持消费者的,但是这个维权的过程肯定就很麻烦。
经济之声:目前,培训机构到底归由谁来监管?消协可以介入吗?
张星艳:现在很多培训机构并没有去教育部门做备案,只是领了工商的营业执照,它是以教育咨询或者文化公司的形式去领的营业执照,完全没有做培训的资质。因为你要做教育培训,必须到教育部门去做备案,审批、备案这个是必须要有的,而且教育部门对他们的场地、人员都是有相应限制性规定的。但是因为这个前置的审批程序非常麻烦,所以它就选择了用另外一种方式去规避。这种培训机构事实上教育部门没有办法监管,因为它不属于教育部门监管,这种培训机构归哪监管就成了一个问题。它的经营肯定是违法的,一定是属于超范围经营。超范围经营这一块应该是归工商部门去监管的,但是事实上在教育过程当中出现的问题应该由谁来监管,就不好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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