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超收床位费追踪 “65元标准”涉嫌违规
涉嫌违规
针对“65元标准”,江苏省物价局相关人士表示,在省局对各地医院双人间床位费收费栏目序列中,二级医院有55元和70元两个标准,三级医院有60元和80元两个标准。“在公立医疗系统床位费标准中,没有65元/日的双人间床位费标准,按照现行法规执行的收费系统,不应该出现这个价格标准”。
8月15日,江苏省物价局医疗价格处黄处长表示,“苏价费(2015)213号”文件第十条规定,“不得减少服务设施设备,降低服务质量”。医疗机构必须按照对应的收费条件执行相应的收费标准,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借口擅自改变收费项目或收费价格,各地价格管理部门更不能“以情代法”,务必吃透政策,严格执行相关收费文件。
有关人士表示,“法无授权不可为”,政府行政职能部门出台的政策性法规文件,务必做到严谨合法,尤其是法涉民生,更应出则有法可依,行则执法必严,在法规的执行上不容左右逢源,更不容降低标准,避免因此带来降低政府公信力的恶果。
另据了解,相关部门对江阴市人民医院超收床位费的退费、追缴、行政处罚等措施仍未启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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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等公立医院收费不一
江阴市其他公立医院双人间床位费执行情况如何呢?8月5日,在与江阴市人民医院一墙之隔的三级乙等公立医院江阴中医院,中国消费者报记者走访发现,该院共有双人间床位300多张,同样也是未在病房内配置微波炉。工作人员向记者证实,双人间床位费收费为70元/日。
在江阴中医院门诊大厅的电子显示屏上,醒目公示的“双人间B70元/日”等数百项收费项目,在不停滚动播放。当天,这一收费标准也得到了该院财务科的证实。
同样的三级乙等公立医院,同样的双人间配置,两家直线距离不足两百米的公立医院,却执行着不同的收费标准。多名住院患者对此表示,物价部门看似合情解释的“65元标准”,会开启当地公立医院床位费收费的混乱模式。(薛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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