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首个《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颁布
2016-07-18 09:57 来源: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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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中,有几大亮点引发关注:
亮点一:网络食品安全如何实现抽检?
食药监总局表示,将采取“神秘买家”的监管措施,设计对网络食品通过抽样人员以顾客的身份买样,记录抽样样品的名称、类别以及数量,购买的样品人员以及付款的账户、注册账号,收货地址、联系方式,并留存相关票据。以顾客的身份实际上就是在还原模拟消费者现场购买的场景,可以更加真实地还原消费者所购买食品安全的状况,从而更好地保证消费者的权益。
经济之声:这样的“神秘买家”抽检制度是不是更能保证抽检结果的真实性,更好地控制食品安全风险?
郑传锴:这里面涉及到了一个最基本的法律原则,就是对行政机关的行政执法权要有严格的限定。实际上这个条款当中还有非常详细的程序性的内容,比如说所有的过程要进行拍照,网络的部分可能需要进行截屏,来最大的保证它执法行为的公正性。这种执法行为类似于我们刑事案件当中的特情侦查,那么特情侦查是有特别严格的限定的。我个人认为,首先它肯定是个亮点,但这种行为需要进一步的规范,因为它是行政机关作为侦查主体或者查处的主体,主动的去进行查处行为,那么这种行为肯定是要严格的限定的。我们鼓励这种主动出击的态度,但是这个行为一定要严格规范。
经济之声:您觉得它会出现什么样的问题?
郑传锴:最简单的就是钓鱼执法。包括行政机关查处的指标,甚至有可能成为行政机关创收的一个源泉。我们在保护消费者、净化市场的同时,一定要严格限定政府的职权,这也是李克强总理强调的“当为一定要为好,不当为的一定要不为。”这是一个基本的行政法原则。在这一个条款当中,对行政法原则有一点点突破,那么突破的过程当中,我个人认为就应当严格的去限定,对行政机关做最严格的要求。
拓展延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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