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粮油原总经理韦振英举报继任刘礼宁侵吞国资遭起诉
举报者遭起诉
“老伴看到起诉书和法院传票,当时就吓病了。”韦振英告诉记者,2013年11月26日,一份起诉书和法院的开庭传票寄到他家中,刘礼宁向南宁青秀区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韦振英停止侵犯原告的名誉权,在4家报纸5家网站上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万元。
记者见到刘礼宁长达9页的《民事起诉书》,起诉书称,自2011年以来,被告不断在新闻媒体上散布捏造、杜撰事实,以达到侵害原告名誉权的目的。
刘礼宁认为:“被告给原告捏造了‘处级干部’的虚假身份,并通过新闻媒体广泛传播,在社会上将原告塑造成运用公权力侵吞国有资产、大肆敛财并被中纪委查处的贪官负面形象。”
起诉书称,自治区政府1998年5月便颁布规定,取消企业及企业领导人的行政级别和干部称谓,所以刘礼宁担任广西粮油总经理自始至终都不具备行政级别,“且从2001年2月起,就不再从广西粮油领取工资,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安排无偿担任广西粮油的兼职、留守人员至今”,媒体以“处级富豪”为噱头博得关注,误导读者认为原告是一名运用公权力侵吞国有资产的贪官污吏,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名誉权。
“企业的行政级别虽取消,但广西粮油是商务厅的直属企业,自然就是处级,这种待遇在工作调动中就会体现”,陈喜认为称刘礼宁为处级干部没什么不妥,更不会带来名誉的伤害。
“广西粮油那么大的摊子,刘礼宁竟然把组织的重托当成兼职,国企不倒才怪,而回避国家工作人员和干部身份,意在逃避职责和可能的法律惩处。”韦振英表示,不拿工资听起来清廉,但刘从广西粮油总经理位置上得到的实惠无法估算。
起诉书还认为被告虚构和捏造了原告侵占国有资产的事实,并通过媒体散布、情节恶劣,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陈喜告诉记者,从2012年1月起,刘礼宁就对他们三人施以颜色,停发了过节费、困难补助费,直到新任总经理上任,才给予补发。
而广西粮油原肉食部经理藤森向记者反映,因他参与实名举报刘礼宁侵吞国有资产,也被停发了过节费和困难补贴,并停止他在广西丰润进出口公司(刘礼宁掌控)的股东权利,几年不分红。
放不下的“职务侵占案”
“除了我们,其实还有一个人受到的打击报复更严重,她不得不远走异国他乡,两年多了不能回家。”
韦振英、陈喜对法治周末记者说,在他们主持粮油公司工作期间,钟群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总会计师和财务总监,1997年粮油公司派钟群到“梦之岛”购物中心担任总经理,不再兼任粮油公司职务。刘礼宁到任广西粮油后,兼任“梦之岛”董事长。2010年左右,老干部们曾经找钟群了解刘礼宁国企转私企的具体情况,也曾在实名举报信上加了钟群的名字,“没想到给她惹来祸端”,“外界传闻是董事长和总经理的权利之争,其实更深层次的原因是钟群站在了我们一边”。
2011年11月,刘礼宁掌管的广西南宁梦之岛优购超市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购超市)向南宁市公安局南湖分局举报,称钟群掌管的广西南宁梦之岛百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梦)两名员工涉嫌职务侵占。2012年4月27日,南湖分局对以上两名员工进行刑事拘留,并称钟群涉嫌该起职务侵占案,有重大犯罪嫌疑,决定对其刑事拘留。因钟群当时在境外,未能采取强制措施。
2014年5月24日,记者见到了涉嫌职务侵占的当事人之一李姓员工。2012年4月27日,南湖公安分局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对其刑事拘留,羁押35天后,由于检察机关作出不予批准逮捕决定而取保候审。2013年5月24日解除取保候审,与小李经受同样遭遇的还有另一名女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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