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全文公布 2017江西职称改革最新

江西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网站   2017-12-14 08:58

  八、强化职称监督管理   

  (二十四)健全监督管理体系。积极构建政府监管、单位自律、社会监督的综合监管体系,注重引入社会监督机制,通过聘请社会监督员对评审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明确界定各级职称主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评委会管理机构、用人单位的职责。相关部门、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和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  

  (二十五)加强职称申报推荐监管。健全单位内部监督机制,实行申报推荐数量核准备案,坚持申报数量、申报条件、推荐程序、推荐结果公开公示。严格职称申报诚信承诺和诚信立档制度,申报材料造假实行“一票否决”制,并录入信息系统失信“黑名单”。严格审查推荐责任追究制度,实行“谁审核,谁签名,谁负责”,对审查把关不严单位进行通报批评。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二十六)加强职称评审监管。完善评审专家遴选机制,加强评审专家库建设,积极吸纳企业专家、基层专家,实行动态管理,加强入库专家培训,坚持评委随机抽取制度,建立评委诚信立档制度。健全评委会工作程序和评审规则,严肃评审纪律,建立倒查追究机制。坚持评审公开、公示、回避制度,建立评审质量评估、巡查、举报核查和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制度,建立复查、投诉机制。完善退出机制,对不能正确行使评审权、不能确保评审质量的评委会,将暂停其评审工作直至收回评审权。  

  (二十七)维护职称工作秩序。加强对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监督指导,严防考试泄密失密,保证考试安全、公平、科学。严禁社会组织以营利为目的开展职称评审,突出职称评审公益性。依法清理规范各类职称评审、考试、发证和收费事项,大力查处开设虚假网站、制作和贩卖假证等违纪违法行为,打击考试舞弊、假冒职称评审、扰乱职称评审秩序、侵害专业技术人才利益等违法行为。  

  (二十八)加强对职称工作组织领导。坚持党管人才原则,切实加强党委和政府对职称工作的统一领导。各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要把职称制度改革作为人才工作的重要内容,在政策研究、宏观指导等方面发挥统筹协调作用。各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负责职称统筹规划、宏观管理、政策制定、制度建设和监督检查;行业主管部门要健全职称评审专业设置,完善评价标准。各类行业组织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充分发挥专业优势,积极参与评价标准制定,有序承接职称评审工作。用人单位作为人才使用主体,要根据本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状况,自主组织开展职称评审或推荐本单位专业技术人才参加职称评价,实现评价结果与使用有机结合。  

  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职称制度改革的重要性、复杂性、敏感性,将职称制度改革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狠抓工作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要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会同有关部门抓紧制定配套措施,分系列推进职称制度改革。要深入调查研究,坚持分类推进、试点先行、稳步实施,妥善处理改革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要加强舆论引导,搞好政策解读,引导广大专业技术人才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制度改革,确保改革平稳推进和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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