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幼儿园新政实施半年多 不少无证园不敢申请“转正”
中国新闻网 2018-06-01 11:33
从“入园难”到“办园难”
然而,现实总是充满挑战。
4月23日,接到群众举报“扰民”,区教委工作人员和李青办的“托管园”所在社区的工作人员突袭检查了这里。开张仅两个月的“托管园”,收到了区教委的一纸禁令,要求5月20日前关停。
办园伊始,拥有专业办园经验的园长就曾劝告李青要尽力取得办园资质,但研究了北京市当时对民办幼儿园的硬性规定后,李青心凉了半截。《北京市举办小规模幼儿园暂行规定》要求,幼儿园要“每班幼儿活动室建筑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均使用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这在寸土寸金的北京,意味着诸多金钱上的投入。为躲避审查,她把幼儿园的名称改成了“托管园”。
“我这不是幼儿园,而是家庭托管园。”李青反复告知参与检查的工作人员,虽然工作人员检查完后对该园办学质量、设施硬件条件等表示认可,但仍因其“实际经营地址与公司注册地址不符”“民宅不能办园”这两条不符合办园条件,被勒令关园。
2017年11月北京市教委印发的《北京市学前教育社区办园点安全管理工作基本要求(试行)》,已对社区办学条件在政策上适度“松绑”。在办园地址上,该文件要求,通过租赁房屋设立学前社区办园点的,房屋租赁期应不少于3年。不得租用危房等不适合教育活动的场所。同时,办园点不应使用“幼儿园”的名称命名。
记者查阅文件发现,其中未对“民宅不能办园”“实际经营地址与公司注册地址需相符”作出规定。
5月29日,记者致电“托管园”所属街道办事处,宣传部工作人员回复“街道未收到2017年11月份的这份文件,并且近期未对辖区社区内的幼儿园进行摸查,接到群众举报后才会对无证幼儿园进行调查。”另一社区居委会工作人员也表示,未收到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