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小伙争场地 调解员分割时间化解干戈
因广场舞舞蹈队负责人“失联”,篮球队打破之前双方的协议,擅自用了社区篮球场,广场舞大妈和篮球小伙因此杠上;一次偶遇,两个误会,两男子大打出手,一人被捅伤。生活中,巧合无处不在,在缺少沟通的情况下,小误会往往会变成大纠纷。本期和事佬,又有啥招呢?
广场舞大妈的“传说”各式各样。当广场舞大妈遇上篮球小伙,还真擦出了“火花”,燃起“硝烟”。为争抢篮球场,大妈们一屁股坐在篮球场上,兴头上的小伙子则作势要把篮球砸向她们。眼看“战争”即将爆发,调解员一到场,直接把球场灯光关闭,球打不成,舞跳不了,双方终于消停了……
起矛盾
大妈和篮球小伙争场地
2014年11月7日晚,海沧新阳街道某社区篮球场上,一群年轻小伙子挥汗如雨,两队正在进行激烈角逐。夜色下,几位中老年妇女正说说笑笑朝篮球场走来。谁都没意识到,一场争夺正悄悄逼近。
“你们在这打球,我们还怎么跳舞了?”大妈们喊停了小伙子。在得知大妈们想独占篮球场后,小伙子们不予理会,继续打他们的球。
见状,大妈们不甘示弱,几个人一屁股坐在了篮球场上。“这是篮球场!”小伙子们一遍遍向大妈们强调篮球场不是练舞地。
“都说好了晚上篮球场归我们,你们不打招呼就来什么意思!”大妈们据理力争。球不打了,舞不跳了,小伙子和大妈们争得面红耳赤。血气方刚的小伙子一怒之下拿起篮球欲砸向篮球场上的大妈。
平风波
调解员及时熄灯“灭火”
“不好了!打球的和跳舞的打起来了!”新阳司法所、社区调委会调解员得知此事后,第一时间赶往篮球场。本来相安无事的两拨人怎么又闹起来了?
这还得从篮球场的灯光说起。据了解,此前篮球场并无灯光,白天小伙子们打打球,晚上大妈们跳跳舞,大家井水不犯河水。后来,社区居委会为了丰富居民们的夜生活,给篮球场装上了灯。有了灯光后,年轻人再也不用顶着烈日打球,将活动时间改到了晚上。就这样,打球的和跳舞的“撞车”了。
其实,这也不是两拨人第一次“打”起来,篮球场多次沦为老少“战场”,双方常常不欢而散。后来,经社区调委会调解,双方达成了临时协议———如果年轻人需晚上使用篮球场,应事先告知大妈们,大妈们腾出场地来。此后的一段时间,双方打球、跳舞互不干涉。
不过,矛盾最终还是来了。2014年11月7日下午,社区组织篮球比赛。打球的小伙子事先打电话与舞蹈队负责人联系,但一直未能与对方联系上,他们便直接到场地打球来了,后来便出现了争夺球场这一幕。
亮灯本是好事,没想到却成冲突导火索。调解员赶到现场后,发现人多嘴杂不适合进行当场调解,索性关闭了篮球场上的灯光,双方悻悻而归。
巧和解
分割时间段双方达协议
3天后,新阳司法所、社区调委会召集了舞蹈队负责人、篮球队代表到社区调解室商讨解决之道。
在调解室里,调解员开门见山,直接指出了篮球队未按约定事先与对方进行沟通,而大妈们故意坐在篮球场上也不当,“若不慎被球砸伤,不仅身体疼痛,还可能引发群体事件”。
听完这话,大妈们很委屈。“我们也想着他们就近打球方便,不是不让他们打,前提是得提前打个招呼,我们好通知队员调整时间。”
“篮球场之所以叫篮球场,不就是打球用的吗?我们是业主,我们也有权使用。”小伙子反驳,不是他们没打招呼,是联系不上舞蹈队负责人。双方各执一词。
“大家都是为了强身健体,大家都是邻里。”调解员几句话让双方冷静了下来,“为了争夺场地大吵大闹,最后谁都用不上,何必呢?”调解员指出,当务之急就是合理安排双方使用时间。
面对面两个小时,篮球队和舞蹈队再次达成协议———每周二、周五晚上篮球场归篮球队,其余五个晚上给大妈们跳舞。若遇上社区组织篮球比赛,大妈们应积极配合让出场地。
终于,篮球场“硝烟”散尽,灯光又亮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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