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详尽解析
2014-04-25 08:35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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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本月1日开始,《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正式开始实施。这是自2006年首推政府性规章以来,我市又一次将“停车管理问题”再升级至地方性法规,除了法律效力的提升,涉及停车场的规划、建设、管理、事后处罚等各环节也都有了更详尽的操作规范标准。停车问题事关老百姓的切身利益,近日,市建设局相关负责人就《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接受本报专访,就市民关心的条例细节进行了详尽分析。
数据
机动车: 107万部
厦门市机动车保有量约107万部,目前还在以每月1万部左右的速度递增。
停车位缺口:20万个
交警部门说,这几年厦门的停车位虽然在不断增长,但停车位增长比例还不到5%,小车增长比例却高达20%,去年全市停车位缺口约有20万个。
背景
制定法律依据 管理有法可依
面对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突飞猛进式的增长,原有的政府规章无疑是有些“落伍”了。
事实上,我市的停车位供需矛盾早在几年前就露出了端倪。2006年,市政府就通过实施了《厦门市机动车停车场管理办法》,从政府层面对我市的停车管理设置了标准。但是,随着近年来机动车保有量突飞猛进式的增长,原有的政府规章无疑是有些“落伍”了。
市建设局坦言,近年来,政府部门停车管理过程中确实面临了许多新问题,举一个简单的例子——比如占道“僵尸车”的处置,一直以来都缺乏具体的处罚依据和处罚标准。而新出台实施的《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不仅对停车规划、管理等在细节上有了更详尽的规范,更重要的是,它所具备的法律效益令政府在管理时有法可依,而停车场经营者和停车场使用者的行为也受到了法律限制。
总之, 《厦门经济特区机动车停车场管理条例》对停车场管理而言,就相当于严格的法制保障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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