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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工商联:拓宽民间资本投资范围 发展非公经济

2014-01-23 09:36 来源:厦门网 0

建议4 发展混合型所有制经济

  积极发展混合型所有制经济,推动民间资本有序参与国企改革。《决定》明确提出要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鼓励发展非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企业,并强调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是基本经济制度的重要实现形式。

  因此,建议我市成立专门的推动协调机构,对该项工作任务进行具体研究、制订方案、组织实施,明确时间节点,借鉴“上海国资国企改革20条”制定相关政策和工作方案,加大力度鼓励民间资本以购买、重组、兼并、租赁、托管、参股等多种方式,参与新一轮国企改革,实施民间资本融合,形成混合所有制的现代企业,及时推出一批国企改制或国有投资项目向民间资本开放,如规定在2014年内至少推出几个项目进行公开招投标,并认真抓好督促检查和跟踪问效,避免出现“项目流产”等现象。

建议5 设立“民企产业园区”

  设立“民企产业园区”,充分发挥我市民营企业的招商优势。目前,我市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普遍遇到厂房紧张、研发用地缺乏等问题,设立工业园区成为解决该问题,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有效载体。加上我市不少民企有在外地成功运作招商专业园区的经验。因此建议在厦门两岸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合作示范区内划出一定区域,作为民企产业园区,交由厦门总商会会员企业牵头进行投资、建设、招商、运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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