鼓浪屿“二元体制”迟迟不理顺 人大立法要求统一管理
“二元体制”直接影响治理,历次整治行动往往由管委会“协调”派出所、工商、卫生等部门。“协调力度肯定没有管的力度大。”专家指出。
“自从鼓浪屿撤区之后,一系列问题就出现了。”朱奖怀举例,职能部门管理不到位、管理缺位、推诿扯皮,鼓浪屿人口结构越来越复杂,街道办不能插手管,管委会也没办法协调。
突破人大立法要求统一管理
时至今日,鼓浪屿的“二元体制”依然没有理顺。
早在两年多以前,鼓浪屿体制问题引起厦门市委、市政府、人大、政协的高度重视。2011年厦门“两会”,鼓浪屿的“二元体制”成代表和委员的热议焦点,并被政协委员写成提案。
更早之前,时任全国政协委员的庄威指出,鼓浪屿管委会“先天不足”,不具备政府职能,不是执法主体,没有行政执法权,所以,遇到土地、规划、房屋拆迁、社会治安等问题,就只能靠“协调”,由思明区解决,景区管理效率低、成本高。
最终,鼓浪屿的“二元体制”被以立法的形式,要求改变。市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将整个鼓浪屿列为文化遗产核心区,要求市政府应当加强对鼓浪屿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领导,建立统一、高效的管理机构,负责对鼓浪屿文化遗产的保护和统一管理。
同时,该条例要求市政府应当确定文化遗产保护机构的职责及其与其他有关部门和单位的工作关系。
然而该条例从今年1月1日起施行,截至目前“统一管理”仍然没有在体制上得到落实。
呼吁严格依法,变革体制
“既然有法可依,当务之急,是要执行法规要求。”昨天,市人大常委、民盟厦门市委副主委朱奖怀指出。
几位专家认为,“二元体制”的背后,透露的正是对鼓浪屿“身位”定位的纠结———鼓浪屿如果是景区,那就由管委会统管;鼓浪屿如果是社区,那就由思明区政府统管。
显然,“鼓浪屿风华绝代的时间点已经过去,再也不可能回到从前的鼓浪屿”(厦门社科院詹朝霞语)。詹朝霞认为,要复兴鼓浪屿,必须回到鼓浪屿的本质“人文社区”,兼容人文社区与景区。
多方共识,拯救鼓浪屿要借着文化遗产保护之机,在世人瞩目之下,在法规的保驾护航之下,让鼓浪屿向人文回归,别让景区发展误入歧途。
朱奖怀诠释,从现状来看,作为风景名胜区、国家级5A旅游区,鼓浪屿的旅游功能是不争事实,但是,鼓浪屿不是一个简单的景区,而是由“自然景观+人文景观+人”三位一体构成。在此形势之下,更需要有统一的管理机构,既管景区,又管社区事务。
“二元体制”的存在,构成对鼓浪屿复兴的阻碍。朱奖怀补充,鼓浪屿的财务机制亦要改革,不能倚重于商业税收和景区收入,否则会造成商业不断扩大,而严格改为“收支两条线”,每年做预算,就不会紧盯商业。
市政协副巡视员卢怡恬建议,鼓浪屿可从此番国务院机构改革中汲取智慧,改革体制机制,并在运作过程中不断完善。
外地样本泰山和西湖是这么管
对比鼓浪屿,坐落在泰山脚下的泰山景区管理委员会,非常完备。它是行使管理泰山景区的专门机构,在鼓浪屿上只有派驻点的卫生、环保部门,在泰山管委会里,则内设了卫生环保局。
鼓浪屿上有鼓浪屿工商所和鼓浪屿派出所,分别归思明工商和思明公安管;但在泰山管委会,下属就有景区工商分局、森林公安分局。
西湖也是如此。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下有文化局、财政局、风景管理局(环保局)、文物处、旅游商贸局、杭州卫生局西湖分局、景区公安分局等,还受委托管理西湖风景名胜区区域内的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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