嫌卖猪肉赚钱少 便伙同朋友在厦租地私设屠宰场被批捕

厦门晚报   2018-01-10 15:28

­  嫌卖猪肉赚钱少,付某找朋友商量,决定一人出点钱,租一块场地来杀猪,但是他们并没有任何合法手续。近日,付某等三人因涉嫌非法经营罪被翔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  【抓捕】

­  执法人员冲上山,7个人正在杀猪

­  去年11月中旬,翔安区农林水利局接到群众举报称,在马巷镇与新店镇交界的马头山上,隐藏着一个非法屠宰场。

­  该屠宰场的经营者具有一定的反侦查能力,不仅私开了一条隐蔽山路,还在路周围布设了多个暗哨,厂区装有红外线感应器,山下还有一辆豪华车负责巡逻。

­  农林水利部门立即与新店派出所等单位商量联合执法,随后成立了专案组。经过一段时间的摸底,专案组掌握了该屠宰场的运营规律,专案组决定马上采取行动,他们兵分五路,潜伏在屠宰场周边。凌晨3点,当主要嫌疑人驱车进入该屠宰场10分钟后,执法人员立即避开暗哨路口,分别从侧山、后山丛林上山。执法人员冲入屠宰场内,将正在屠宰的7名嫌疑人全部抓获。

­  执法人员现场发现,已宰杀的生猪5头,待宰的生猪13头,总计2365.85公斤。所有的生猪均没有经过正规的检验检疫。

­  【交代】

­  纯粹卖肉赚不多,不如杀猪利润高

­  该非法屠宰场的主要经营者姓付,今年31岁,湖北襄樊市人,此前在岛内一市场卖猪肉。

­  付某说,他虽然卖肉卖了十几年,但赚得并不多,于是他想自己杀猪,这样利润会很高。正好,他朋友林某也有这个想法,于是,两人一拍即合,决定租块场地一起杀猪。去年3月份,他们看中翔安马头山上的一块简陋场地,以每月3000元的价格租了下来,稍微布置一番后,雇人私自屠宰生猪。

­  付某交代,他们的生猪主要从新圩和漳州华安等地买来,他和林某每人一个灶,各干各的,他平均每天杀七八头,林某平均每天杀10头左右。然后再各找销路,把肉卖到岛内去。 检察官认为,付某等人在明知不合法的情况下私设屠宰场,其行为已涉嫌非法经营罪。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审理中。(厦门晚报记者戴舒静 通讯员黄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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