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半个月共发生八起袭警案件 下月起将从重处罚
半个月共发生八起袭警案件,打伤民警、踹坏警车,3名嫌疑人被刑拘;除一名嫌疑人被送往仙岳医院治疗外,还有4名嫌疑人被处治安拘留。
昨日,市公安局通报称,10月份以来,袭警案件多发。市公安局法制支队负责人解读,根据11月1日即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相关条款规定,暴力袭警案件将从重处罚。
民警被嫌疑人打掉、摔裂的眼镜。
被踹掉的警车玻璃。
【案例 1】 马上要考公务员 踢伤民警被刑拘
10月12日清晨5时许,明发商业广场一海鲜大排档报警,称一名男子吃“霸王餐”。嘉莲派出所民警赶往现场处置。该男子借着酒劲不断吵闹,民警让他先上警车,到派出所调查时,该男子嚷嚷民警欺负他,要让周围的人拍照传到网上。被带上警车后,该男子用脚将警车右后侧玻璃踹烂,民警制止后,男子又猛踹驾驶座与后排座位的隔板,导致车辆损坏,民警再次制止,被他一脚踹在胸口部位。
随后,该男子被民警控制,带到派出所。经查,该男子名叫吴某明,当天喝了两场酒后,经过明发商业广场,又被陌生人拉到大排档里喝酒。同桌的人走后,仅剩下吴某明趴在桌上睡觉,大排档店员见这桌只剩下他,以为他和同桌的人认识,要求他结账,因此引发纠纷。
其实这只是一件小事,但吴某明踹坏警车,踢伤民警的事情,已不再是纠纷范畴。10月26日,吴某明因涉嫌妨碍执行公务被批捕。酒醒后,吴某明问民警,他即将参加公务员考试,这件事会不会有影响。结果不言而喻。
【案例 2】 打伤出警民警 男子被治安拘留
10月15日凌晨2点56分,湖里古地石社一栋出租楼的房东报警,称住在5楼的一名男子酒后打伤女友,事态有扩大的倾向。
金山派出所民警和协警立即赶来,刚上到5楼,就看到楼道口堆着一些生活用品,打人男子就站在旁边,被打伤的女子躲在屋里。经了解,该男子做生意失败,拖欠数月房租,又和女友因钱款发生纠纷,将其嘴部打得出血。
他看到房东和民警前来,和房东争执了几句,民警劝他冷静,让他到派出所接受调查。他借口要喝水,往房间里走。民警见屋内有啤酒瓶和铁棍,担心他伤人,阻止他进屋。拉扯中,该男子一挥手,甩飞了民警的眼镜。民警从地上捡起眼镜,提醒该男子,他的行为已涉嫌违法。民警和协警拉着该男子下楼,刚走到2楼,该男子突然反抗,一拳打在民警右侧太阳穴处,民警被打得倒在地上,头部和手肘受伤,眼镜碎裂。后该男子被控制住,带到派出所。
目前,男子吴某辉因涉嫌阻碍执行职务,被警方行政拘留并处罚款。
【法规解读】
暴力袭警
构成妨害公务罪
本报今天报道的这两起案件分别是依照《刑法》和《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理的典型。市公安局法制支队综合科科长叶文同介绍,目前对于民警处警过程中被侵害的情况,主要依据这两部法律进行处理。
《刑法》第277条规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在11月1日将施行的《刑法》修正案(九)中,在这一条款中增加一款作为第五款:“暴力袭击正在依法执行职务的人民警察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叶文同认为,这一条款比以前有所变化:一是处罚加重。二是范围扩大,不仅公安警察,司法、边防、铁路等警察,都属于“人民警察”范围内。三是要件更细,明确规定“暴力袭击”就构成妨害公务罪,并且从重处罚。(文/图 记者 程午鹏 李沛 通讯员 厦公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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