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居民调整用水用气价格 下月18日开听证会
闽南网10月31日讯 厦门居民用水、用气价格要调整了。10月29日,厦门市发改委公布了两套阶梯水价调价方案和两套管道天然气阶梯气量、阶梯价格方案,其中,第一档用水价格拟涨0.4元/吨,第一档用气价格拟降0.4元/立方米。
相关的价格听证会都将于11月18日在白鹭洲大酒店举行。
方案调整为三级阶梯气价,第一档气价下降
厦门市现行管道天然气居民生活用气价格为4元/立方米,且没有实行阶梯气价。
在市发改委昨日公布的两套阶梯气量和阶梯价格方案中,调整为三级阶梯气价。其中,第一档用气价格均从现行的4元/立方米下调为3.6元/立方米,降幅10%。国家规定第一档用气量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计价周期以年或月为周期执行,用气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各档气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以上涉及的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一个居民户;没有房产证明的,以供水(供气)企业为居民安装的水表(气表)为单位。
学校、养老福利机构等执行居民气价的非居民用户,按3.80元/立方米执行。特困户和低保户,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燃气公司营业网点申报,确认后均按第一档气价3.60元/立方米执行。
两级水价调整为三级,第一档水价上调
目前,厦门城市居民用水价格是两级阶梯,以每户每月用水量15吨为界线。这一价格标准从1999年3月开始执行,至今已有16年未进行调整。
根据昨日公布的两套阶梯水价调价方案,两级阶梯水价将调整为三级。其中,第一档用水价格拟由1.8元/吨调整为2.2元/吨。第一级水量原则上要覆盖80%居民家庭用户。第二档和第三档的分界线均定为40吨。计价周期以月为周期执行,用水量在周期之间不累计、不结转,各档水量价格实行超额累进加价。
两种方案主要区别在,方案一的第一档用水量维持原本的15吨,而方案二则调高至18吨。
原则上,水价计费以住宅为单位。特困户和低保户可持民政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件,到供水企业营业网点申报,经供水企业确认后,其居民生活用水价格均按第一档水价2.20元/吨执行。(海都记者 兰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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