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政府出资117万元为市民投保
2015-03-25 16:55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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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补偿石狮市居民因自然灾害带来的人身伤害损失和农村住房受损、倒塌损失,今年石狮市政府继续出资117万元,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石狮支公司签订了2015年度《石狮市自然灾害公众责任保险统保协议》和《石狮市农村住房统保协议》。这是记者昨日从市民政局获悉的。
据了解,凡具有石狮市户籍人口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以及在石狮辖区的暂住人口,均为自然灾害公众责任险的保障对象。没有办理暂住证的人员只能按对应的约定赔偿限额的70%进行赔付,每人人身伤亡责任赔偿最高限额为10万元。
据介绍,个人因台风、雷击、龙卷风等自然灾害而造成人身损害的,因见义勇为(县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而遭受人身损害的,以及因火灾、暴雨、台风等造成农户房屋损失的,都属于保险范围之内。(记者 林富榕 通讯员 王亚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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