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市符合条件的肉丸、鱼丸等小作坊将获批办证
2015-03-23 15:15 来源:石狮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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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记者从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由泉州市梳理制定的《第二批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拟定允许生产加工食品目录》公布,这也意味着,今后石狮市符合条件的糕点、蜜饯、肉制品、鱼糜制品等小作坊将获批办证。
记者进一步查询获悉,第二批泉州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允许生产加工的食品目录包括糕点(豆饼、肉饼、老婆饼、麻粩、麻糍、寸枣)、蜜饯(金橘蜜饯)、肉制品(肉丸、猪肉粕)、鱼糜制品(鱼丸、鱼签、鱼卷)、粮食加工品(湿面条、面线、白粿)、非发酵性豆制品(豆干、豆签)、调味品(鱼露)、食用植物油(茶油)八大类19个品种。
据了解,目前石狮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具体食品品种目录由设区市质量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而食品品种一般是从有固定、独立的生产加工场所,从业人员较少,规模较小,生产条件简单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加工的地方传统特色的、低风险的食品中挑选的。(记者 欧润珊 通讯员 吴洁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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