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石狮轻微交通事故自行撤离 2小时内需定损
2014-03-25 08:30 来源:闽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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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事故后2小时内
进行车辆定损
撤离现场后2小时内,当事人应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确定车辆损失,若2小时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定损,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到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快处中心)后,如需交警部门提供协助的,可由交警部门驻点值班人员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勘查、认定。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向110报警,交警部门将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记分。
若现场车主拒不撤离,要求出警,快处中心将派警到现场处理。
□新闻延伸
实行新规
晋江、厦门收效良好
石狮交管大队一负责人介绍,厦门市自2003年开始成立快处中心,日均处理简易交通事故100多起;晋江市去年成立快处中心,目前日均处理简易交通事故30多起。该两地快处中心解决了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市民反响很好。(本网记者 华健 通讯员 余清营 王森森 张娟/制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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