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起石狮轻微交通事故自行撤离 2小时内需定损
2014-03-25 08:30 来源:闽南网
0
B.自行撤离现场后
处理程序:
1.迅速拍照(体现事故车辆在现场前后左右、损坏的位置和各方车号,并相互留下联系方式)收集事故现场证据;
2.立即撤离,将车辆移至“快处中心”;
3.在“快处中心”向保险公司报案,寻求保险理赔;
4.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达成赔偿协议并签字确认;
5.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
6.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异议的或者虽然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但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约定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前往“快处中心”(地址:石狮市濠江路与宝岛路交叉路口濠江国际对面),由驻“快处中心”民警办理。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