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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险话题备受石狮车友关注 “裸奔”车辆让人不安

2016-05-22 07:30 来源:石狮日报 0

  近段时间,有关车险的话题备受石狮车友关注。6月4日起,福建省将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此次改革,将无赔优待系数幅度从原来的0.7至1.3调整为0.6至2.0。在车险费率改革前,石狮各家保险公司加大“业务冲刺”力度。就车险相关问题,记者在近期调查中发现,石狮街头有不少车辆都是在没有保险保障的情况上路行驶,以致发生交通事故后,车主、驾驶人不得不自掏腰包,承担赔偿责任,一旦车主、驾驶人经济困难无力赔偿,不仅伤者权益无法得到保障,还会引发一些社会问题。针对此,有关人士提醒广大车主,一定要及时购买足额车险,让自己行车多一份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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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车险费率改革引发关注

  进入5月份后,市民王先生陆续接到多家保险公司业务人员的电话。每个业务员在热情地向他推荐车险业务。虽然每家保险公司的报价不尽相同,但他发现,与往年相比,近期保险公司给出的车险价格确实比较实惠。虽然他的车险要到6月16日才到期,但因为去年他车辆出险过两次,考虑到6月4日福建车险启动商业车险费率改革后,商业车险价格会上涨,他近日便提前购买了,“我买的是全险,报价是四千多元,但优惠后实际上才交了三千多元。”

  和王先生一样,市民小邱近日也提早购买了车险。小邱说,他关注到下个月福建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事情,因为他车子今年出险过,所以觉得提前买可能比较划算。在购买车险时,他原想按去年一样,购买保额30万元的第三者责任险,后在保险业务员的“游说”下,选择了保额50万元的。虽然他觉得商业车险很重要,但他身边不少朋友却对此不以为然。“我有几个朋友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险,说是开车时小心点,不要撞到别人就好。虽然说这样可以省一笔保险费,但我却不敢这样‘裸奔’,万一出事怎么办?”

  就车险费率改革问题,记者先后致电平安、人保等公司的电话客服人员。客服人员确认了下月4日起商业车险费率改革的事情。因为无赔优待系数幅度调整较大,对于出险次数多的车主来说,车险价格将上涨。从石狮市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记者了解到,许多车主都关注到车险费率改革的事情。在轻微事故调解中,不少车主担心出险次数多,来年保险“涨价”,所以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时十分在意责任划分。

  多少车辆在街头“裸奔”

  车辆“裸奔”指的是只买交强险不买商业车险,或者什么车险都没有买。在石狮街头,有多少车辆“裸奔”呢?从石狮市交通事故多元调处中心,记者了解到这么一组数据:今年以来,该中心受理的交通事故调解案件有189起,其中仅139例事故中肇事车辆有保险,其余50例肇事车辆均无保险。这些无保险的肇事车辆中,包括19辆摩托车、13辆轿车、2辆轻型厢式货车、2辆三轮摩托车、1辆无牌证三轮摩托车、2辆小客车、2辆小型普通客车、6辆助力车,以及正三轮电动车、正三轮载货摩托车、重型厢式货车各一辆。

  为什么有这么多车辆在“裸奔”呢?多元调处中心的林警官分析认为,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一方面是“忘记”续保了。车险有效期只有一年,到期后要及时续保。在这方面,摩托车“忘记续保”现象较为严重,“新买的摩托车两年检一次,很多车主第二年便没有买交强险。”而小车方面,正常情况下不会忘记续保,因为保险期快到时,保险公司都会打电话提醒;另一“裸奔”的原因则是心存侥幸,认为不买保险或者晚几天买保险可以省一些钱,还有的则自认“车技好”,不会出事故。

  从石狮市道路交通事故“快处”中心,记者了解到,有不少车主因为没有及时“续保”而吃了大亏。据民警介绍,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规定,上路行驶的机动车如果没有购买交强险,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肇事车辆,让车主依规定投保,同时还可处以应缴纳保险费的2倍罚款。

  车辆出事故方悔未买保险

  除被警方处罚外,一旦发生交通事故,“裸奔”的车辆麻烦就大了!因为车辆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出险,所有的损失都得自己担负。有时,即使在交通事故中责任较小,但也可能承担大部分的赔偿责任。而作为车主,或许不是事故肇事司机,但没有投保同样会吃大亏,这样的案例在石狮并不鲜见。

  案例一:未买交强险车主担责

  2015年9月份的一个傍晚,濠江路前坑路口发生了一起交通事故,一辆二轮摩托车自南向北行驶时,撞到一名从人行横道上横到濠江路的行人,造成行人受伤及车辆受损。在这起事故中,肇事的摩托车驾驶员是江西抚州市的陈某,摩托车登记的车主是永春邓某,在事故中受伤的行人是重庆籍女子蒋某。

  事故发生后,陈某弃车逃逸。蒋某送市医院住院治疗22天,经鉴定伤残等级为十级。事后,交警认定陈某负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因赔偿问题未得到解决,事后蒋某将陈某、邓某告上了法庭。在审理此案中,法官查明,这起交通事故给蒋某造成各种损失共计67171.36元。这些钱是否全部由陈某赔偿呢?出人意料的是,车主邓某也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原来,事故发生时,邓某的摩托车没有投保交强险。

  法院认为:在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所有人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即交强险,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投保义务人在交通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不足由过错方承担赔偿责任。邓某作为车辆所有人负有投保义务而没有投保,所以,邓某应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陈某作为侵权人对此应承担连带责任。不足的部分,再由陈某承担赔偿责任。据此,法官判决邓某、陈某应赔付63781.36元,其中,邓某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赔偿的数额为55735.18元,并承担鉴定费2100元,陈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二:

  负次要责任为何还多赔钱?

  在一般人想来,发生交通事故后,责任大的一方肯定要多赔钱的。不过,如果没有保险的话,情况可能就不是这样了。石狮祥芝的蔡某对此深有感触。

  去年5月中旬的一天早上,在祥芝镇的一条乡道上,蔡某驾驶二轮摩托车与安徽人陈某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陈某在事故中脑部、腹部等多处受伤,住院治疗了19天。经鉴定,为十级伤残。对于该起交通事故,石狮市交管大队办案民警最终认定,陈某负主要责任,蔡某负次要责任。见只有“次要责任”,蔡某总算松了一口气,但没多久,他的心又揪紧了,因为陈某前往石狮法院起诉他,要他赔偿6万多元。

  “我只负次要责任,为何还要我赔这么多钱?你总共也就花了五、六万元,难道全部叫我赔?”蔡某对此难以理解。他认为,陈某主张的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交通费等都偏高,而且他在交通事故中只是负次要责任,应该只要承担30%赔偿责任即可。但在法院审理中,法官的判决却让他哑口无言。

  据蔡某介绍,他所驾驶的摩托车登记的车主是他妹妹。她将车子转让给他后,并没有签订转让协议,也没有办理过户手续。也正因为此,他妹妹也成了被告。当然,问题的关键在于,其所驾驶的摩托车没有购买保险,连交强险都没有。“未依法投保交强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应当由投保义务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正是依据这条法律规定,法院认为,陈某因事故造成的各项损失中,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合计13377元,由车主以10000元为限额承担责任,其他的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残疾赔偿金及精神损害抚慰金合计51331.33元,属交强险伤残赔偿范围,未超过交强险110000元的限额,也要由车主承担,蔡某则负连带责任。只有超出交强险部分的3377元,才是按交管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由陈某自己承担70%责任,蔡某承担30%的责任。除此之外,伤残鉴定费1860元也得由车主承担,蔡某负连带责任。算起来,陈某各项损失总额66568.33元,其自行承担的数额仅为2363.9元,其余均是蔡某及其作为车主的妹妹承担。

  案例三:

  保险过期几天公司“亏”大了

  公司的车辆出事故了,对方酒驾,公司是否也要承担责任呢?石狮有一起交通事故纠纷案件与此有关。

  这起事故发生在两年前的4月份。一天傍晚4时许,永春人潘某驾驶二轮摩托车沿石狮市金狮街自西向东行驶,到一个商厦路口时,一辆停放在路边的小型普通客车突然溜车横在前方,两车随即相撞,造成潘某受伤。肇事的小型普通客车系石狮一纺织商贸公司的车辆,驾驶员是晋江人洪某。事故发生后,潘某被送往医院急救。因伤情严重,潘某6天后转至泉州市第一医院住院治疗,住院两个月后出院,因病情发作,不久后又前往福州总院继续接受治疗,三次住院共计71天。对于这起交通事故,石狮市交管大队认定潘某负事故主要责任,洪某负次要责任。

  因为赔偿问题,潘某将洪某及作为车主的纺织商贸公司告上法庭。对此,公司刚开始还是比较“淡定”,一方面,为了规避交通事故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公司与洪某之间有过协议,“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由驾驶员承担责任,与公司无关”;另一方面,公司负责人认为对方酒驾,而且超速行驶,存在重大过错。所以公司不需要承担多大责任。但他没想到的是,让公司承担责任的问题出在保险上。原来,该公司的这辆小型普通客车,投保的交强险在事故发生前五天便已经到期,而公司却没有及时续保。

  法院在审理此案时认为,机动车没有投保交强险的,应先由投保义务人和侵权人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负连带责任,不足的部分再由过错方按各自应负的事故责任确定赔偿比例。用人单位的工作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在这起事故中,肇事的小型普通客车没有投保交强险,驾驶员系公司正在履行公司职务的人员,所以应由公司先行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承担赔偿责任,超出部分再按30%比例承担责任。最终判决是:公司赔偿25万多元。

  文明驾驶保费折扣高

  对于车险问题,采访中,不少车主反映“保费高”,也正是因为此,一些车主想通过不买、少买的方式来“省钱”。这样的方法显然是不可取的,因为在没有车险保障的情况下,万一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较大损失时,有可能让自己家庭一下子陷入贫困境地。在这方面,有关人士认为,最好的省钱办法便是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出行。而根据下月4日起实施的车险费率改革方案,车辆少出事故的话,次年的车险费用会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与此同时,一定要注意及时“续保”,以免出现车险空当期。

  (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黄江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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