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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火锅餐饮年内全部“气改电” 最高可获5000补贴

2016-05-22 07:18 来源:石狮日报 0

  为汲取火锅餐饮场所液化气燃爆事故的教训,消除安全隐患,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近日,石狮市府办印发《石狮市火锅餐饮场所气改电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到今年年底,石狮全市范围内火锅餐饮场所停止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改用电磁炉等清洁能源,对于按期完成的,政府将给予财政补助,最高补助可达5000元。

  在石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一燃气管理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许多火锅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火锅加热源,这种现象安全隐患较大,因为大多数火锅餐饮场所将液化气罐放置在餐桌底下,而且处在包厢之类的封闭空间中,一旦发生液化气泄漏,后果不堪设想。近年来,国内及周边城市发生过多起这方面的安全事故。针对此,我市不断强化管理,在日常巡查中发现过类似的隐患问题,所幸及时责令餐饮场所整改。但要彻底消除餐饮场所此类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得“气改电”。

  根据《石狮市火锅餐饮场所气改电实施方案》,对于火锅餐饮场所“气改电”改装工作,由国网石狮市供电公司制定出台相应的配套优惠措施,对申请“气改电”的火锅餐饮用户用电申请流程进行简化,并有效保证服务质量。市场监管局则依照职能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新建、改建、扩建火锅餐饮经营场所审批监管,将餐饮场所用气场所安全性列入审核内容,纳入办理餐饮单位《卫生许可证》核发和年审业务及日常管理中,对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的一律不予审批登记。对于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作为火锅热源的星级酒店,也要求全部使用电磁炉等安全可靠清洁能源,我市文体旅游广电新闻出版局将对此进行全面排查,并将星级酒店餐饮场所列入日常安全监管范围。

  为鼓励餐饮场所尽早完成“气改电”,我市对今年完成“气改电”的火锅餐饮场所给予财政补助。具体补助措施为:经营餐桌1~10桌(含10桌),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3000元;11~20桌(含20桌),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4000元;21桌以上,给予经营业主一次性补助5000元。餐饮场所在完成“气改电”后,只要携带供用电合同、装表接电单、缴费发票等资料,前往石狮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处(燃气管理站)即可申请财政补助。

  采访中,记者了解到,即日起,我市各镇(街道)、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各自职责分工,对全市的餐饮场所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情况进行拉网式摸底排查,并逐一登记造册,然后根据调查摸底情况,结合实际提出科学合理的改造计划并组织实施。同时,将加强对火锅餐饮场所的日常检查工作,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逾期未能完成整改的火锅餐饮场所将依法查处取缔,及时消除安全隐患。(记者 林春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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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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