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组织开展“三轮车”专项整治
昨日,记者从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获悉,为进一步改善市区道路环境,规范交通秩序,提升城市形象,我市出台《关于整治港田车(含电动后三轮)、残疾人专用车及无牌人力三轮车的若干意见》,决定多部门联合成立交通管理小组,根治“三轮车”非法载客营运行为。
根据《意见》要求,我市每月将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交管、运管、行政执法等部门要针对其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反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以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信息互通、联合执法、齐抓共管、综合整治的工作格局。
据介绍,开展载客港田车(含电动后三轮)、残疾人专用车及无牌人力三轮车专项整治活动,这是我市针对目前市区交通工具混杂,道路交通秩序“时治时乱”,交通拥挤而采取的一项主要措施。整治中,我市将双管齐下开展整治。
一方面,各镇(街道)将组织辖区公安派出所和交管中队、交通、行政执法等部门根据辖区情况,有针对性地重拳出击、开展残疾车、港田车交通违法行为的专项整治工作,每月定期组织开展不少于两次专项整治统一行动,从重从严对其进行处罚,形成严管严控的高压态势。同时,我市交管部门也将针对其无证驾驶、无牌上路、违反禁令等交通违法行为从严处罚。
另一方面将强化源头监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将加强对港田车、残疾人专用车、人力三轮车生产、销售环节的管理。对生产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港田车、残疾人专用车和人力三轮车,没收产品并销毁。对无产品名称、无生产厂名和厂址、无产品合格证的,责令改正。对无标准生产的企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罚款。杜绝不合法的港田车、残疾人专用车、无牌人力三轮车流入市场。同时将根据交警、运管等部门反馈的路面检查信息,追查违法违规销售网点,从源头上加强管理。
在整治“三轮车”问题的同时,我市也将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对车辆改装、销售企业和网点进行定期巡查,对无照经营、改装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等违法行为要坚决查处。同时要将港田车、残疾人专用车、无牌人力三轮车非法客运和其他交通违法行为查处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列入日常工作勤务,保持常态化的管理。(记者 林春凯 通讯员 许昭明)
已有0人发表了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