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狮三项措施加强学校收费管理

石狮日报   2020-09-22 09:49

  秋季新学期已开始,我市采取三项措施,加强学校收费管理,进一步规范学校收费管理和家委会工作。具体为:

  严禁擅自设立项目乱收费。严禁学校将正常教育教学活动、教学管理范畴内应免费提供服务的事项、国家已明确规定纳入公用经费开支或已明令禁止收取的项目列为收费项目。

  严禁借家委会名义乱收费。任何学校和教师不得借家委会名义乱收费、摊派本应学校承担的费用,比如通过家委会收取资料复印费、讲义资料费、空调使用费、班级用电费、班级监控设备费、班级空调设备费、饮水费等。

  严格执行阳光价费公示制度。各学校应通过校园网、公示栏、公示牌、公示墙等方式,将收费依据、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代办费的收支情况等内容进行公示,收费项目和标准变更、调整时,要及时更新学校的公示内容,主动接受学生、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增强学校收费工作的透明度。凡未公示的一律不得收费。(记者 许小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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