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区广场舞签订“文明公约” 文化宫禁自带音响
首签跳舞“文明公约”
划地盘 定时间 限分贝 相安无事
作为泉州市区最大的一座开放式公园,西湖公园内活动的群众团体就有10个、近500人,这些团队大多是来跳广场舞的。这么多个团体、这么多人,无序的活动,曾部分团体、成员闹出矛盾,也使得公园成为一个嘈杂的舞池。
同样,位于市区繁华地带的工人文化宫,一直有三支热情的广场舞队伍在休闲路上活动,你来一曲,我来一曲,一曲高过一曲,互相飙歌,好好的一个休闲场所变成吵闹场所。
规范。必须规范。
管理者们意识到这个问题的急迫性,相继出台“文明公约”或“活动公约”,搞起联席会议,约束起活动团队的行为准则,各个活动团体渐渐地相安无事。
西湖公园
你跳“伤不起” 我喊“伤不起”
现象不再
为了维护公园的环境,协调各个活动团体,上月,西湖公园管理处在各市首次发出“广场舞文明公约12条”。近日,还召集在公园活动的群众团体召集人举行联席会议。这种联席会议制度,将变成一个长效机制。西湖公园内的活动环境也因此好了许多。
划定活动范围 各团体互不干扰
昨晚8时许,西湖公园已进入最热闹的“黄金时光”,这里十几个阿姨伴着《荷塘月色》悠悠地舞动着,那里更大的舞队跳着《伤不起》,湖畔二三十位广场舞爱好者跟随《健康歌》的旋律欢快地跳着,也有三五成群的,播放着自己钟爱的音乐陶醉地跳着,各团队在各自的活动范围内欢快地舞着,互不干扰。
而间隙,玩轮滑的小朋友们在各舞队之间穿梭着,伴着各种音乐欢快地滑着;一些跟着父母、爷爷奶奶来散步的幼儿,则在舞池旁跟着跳舞的人群挥舞双手、扭着屁股;不远处,还有一些运动爱好者,打排球、羽毛球,似乎也没有被这些广场舞的音乐所影响;还有一些来游玩的情侣、朋友,直接坐在台阶上,一边吹着从湖面吹来的凉风,一边观赏着广场舞者们不灭的青春。
“她们很有激情,我觉得这种精神很好。”一位和舍友来散步的小伙子坐在台阶上围观阿姨们跳舞,那广场舞的音乐会不会太吵?对此,小伙子说,“不会啊,她们放的也不是很大声,而且有的也挺好听的,大家都有爱好,喜欢听就坐下听,不喜欢听就走去别的地方,不影响。”
一位正在跳舞的阿姨说,“虽然现在对音量有控制,不能像以前那样想放多大声就多大声了,但是大家就不会攀比了,自己听自己的,不相互影响,有时候反倒听得更清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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