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已开业7家农村增信服务公司 担保金额共计1.11亿元

泉州晚报   2018-06-14 19:39

­  日前,记者从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了解到,今年以来,泉州市、南安市两级人民银行将打通增信服务链条作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关键点,创新“征信+增信+信贷”的普惠金融服务模式,拓宽“三农”融资渠道,支持农村经济主体发展。目前,泉州市已开业7家农村增信服务公司,截至2018年4月底,累计办理业务606笔,担保金额共计1.11亿元。

­  在全市17个乡镇、30个行政村报名参加试点的基础上,中国人民银行泉州市中心支行联合南安市金融办、涉农金融机构,重点根据信用户、信用村评定情况,结合风控能力、经济基础、融资需求、合作意愿等相关指标,并按照“宁缺毋滥、合理布局、兼顾山海”的原则,确定水头镇西锦村等首批10个试点村。对申请开展农村增信服务业务的主发起人、股东和从业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重点审核信用状况;规定股东必须是本村企业或村民,热心本村村务,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同时,涉农金融机构对试点村中获评“信用农户”的贷款申请人给予下浮利率优惠。

­  据介绍,农村增信服务公司根据《公司法》设立,由入股村民自主经营、自负盈亏,村委会不进行干预,同时借助植根农村的地理优势和圈内信息渠道,监督、防范农户的违约行为,并且最大限度地提高入股村民的积极性,有效防范“熟人经济”。其次,相比合作性村级融资担保基金,农村增信服务公司无需村民出资建立担保资金池,农户无需直接向银行提供担保,而只需把资产“抵押”给增信服务公司,与其签订反担保合同,即可快速地从银行获得贷款。

­  农村增信服务公司收取的融资增信服务费主要来自于合作银行的让利,且与经办银行贷款利率相加不得超过未经提供增信服务的同类贷款利率的上限,并不增加农户负担。农村增信服务公司按照“小额分散”的原则开展业务,向单个自然人客户及其关联方提供融资增信额度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30%,向单个法人客户及其关联方提供的融资增信额度不得超过注册资本金的50%(最高不得超过100万元),并且单笔30万元及以下的融资增信余额不得低于公司融资增信余额的60%,从而确保有限的增信资金和信贷资源惠及更多的信用农户和信用良好的农村小微企业、农村个体工商户。(记者王宇)

新闻推荐

频道推荐
  • 安溪县蓝田乡:开展体验式教学 推动主题教
  • 金埭头 银岑兜 因华侨而远近闻名的村庄
  • 晋江市领导到陈埭镇检查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
  • 24小时新闻排行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