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对4月份定检不合格未及时整改的单位进行约谈
泉州晚报 2018-06-14 19:35
近日,泉州市质监局、福建省特种设备检验研究院泉州分院对4月份定检不合格未及时整改的161台电梯的27家使用单位及25家维保单位进行约谈,要求这些单位提出整改方案、缩短报复检时间,并签订整改承诺书。
这是市质监局及省特检院泉州分院在对今年第一季度电梯定检不合格的使用单位、维保单位进行约谈,使得泉州市电梯定检一次性合格率提高10个百分点之后,又一次力推的一项重要举措。
“电梯检验合格、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是此次电梯安全整治专项工作的主要目标。”据省特检院泉州分院相关负责人介绍,通过对电梯检验不合格原因进行筛查,检验人员发现,在电梯的不合格原因中,未签订维保合同的占了近半,可以当场整改的不合格项也占了相当比例。因此,约谈使用单位和维保单位,不失为提高电梯定检合格率的重要举措。
目前,此项约谈工作正向县、市、区局推进中。(记者陈云青通讯员黄进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