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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法院泉州首创庭审设证人房 可不露面作证

2014-08-26 07:48 来源:闽南网 1
惠安法院此举属泉州首创,证人发言经过变声处理,证人出庭率提高

左侧的玻璃房间(画圈处)即为证人房间

左侧的玻璃房间(画圈处)即为证人房间,可屏蔽证人身份

  闽南网8月26日讯 证人出庭缺位,是我国刑事案件庭审中的普遍现象。担心事后被打击报复、与被告人有特殊关系,担心日后相处尴尬,是证人不愿出庭的一大原因。

  为此,惠安法院、检察院联合为证人定制了一套保护措施,其中“我看得见你,你看不见我”的庭审证人房间,能让证人在不露脸、不暴露真实声音的情况下出庭作证。这项措施在泉州地区尚属首创。据最新统计,经惠安法院庭审的刑事案件,证人出席率已位居全市第一。

玻璃证人房

单向视线还变声

  惠安法院刑事审判庭的一角,有一间玻璃围成的“证人房间”。房间经技术处理,外面的人无法看到里面证人的外貌,而证人在房内却可清楚看到外面的庭审情况。同时,证人的声音经技术处理变声,令他人难以识别。在庭审过程中,检察官的问询将更注意方式,避免证人身份暴露;原被告双方可能会泄露证人身份的问询,审判长也会及时制止。

  今年年中,惠安检察院对涉嫌抢劫的陈某提起公诉。案发后,陈某哥哥曾放言,谁敢作证对陈某不利,他就要和谁“过不去”。该案3名证人皆因担心遭到报复而不敢出庭,在被告知可以使用“证人房间”后,3名证人答应出庭,当庭陈诉击破陈某的虚假供述。此案中,陈某最后获刑4年,且未上诉。

  “证人房间”屏蔽证人身份,是否会影响到司法公正?对此,主审法官会对证人身份的真实性作严密核实,控辩双方对证人所提供证言的真实性提出怀疑的,可通过当庭交叉询问或提供新的证据予以反驳,司法公正并不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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