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明基层医改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在改革基层卫生管理体制方面,重点完善管人管钱管事相统一的基层卫生行政管理体制,把以往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九龙治水”模式改为人员招聘、调配、业务、经费和干部任免等由县级卫计局统一管理。完善了基层医疗机构自主管理体制,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一级法人独立核算单位的地位。内部人员的管理与使用由院长(主任)实行全员聘用,打破编内编外人员身份待遇差别,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
在改革财政经费保障机制方面,把基层卫生经费在以往“三核定”基础上的“收支两条线”管理,改为财政经费定向补助管理,明确了财政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定向补助的具体项目。这一改革,使2015年全市财政增加投入基层卫生人员经费5606.25万元,人均增加1.89万元;增加投入公共卫生项目经费1255万元;增加投入设施设备购置与维护专项经费1541万元。公共卫生医疗的“公”字得以有效体现。
在强化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方面,三明市建立了定向培养本土化临床医疗大专生制度。2013年开始,市里委托医学院校定向培养本土化全日制大专层次医学生,毕业后充实到基层全科医生队伍,3年来,签约培养413人。同时,通过建立灵活宽松的用人制度,解决了基层紧缺的急需专业人员、特殊岗位人员和长期在基层工作的卫技人员需求。
在改革绩效考核和绩效增量工资分配制度方面,通过建立全面动态的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数量、合理用药、医药费用控制、公共卫生服务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度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结果与每一位基层医务人员的薪酬分配挂钩。同时建立绩效增量工资总额控制制度,鼓励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通过扩展服务领域增收和严格控制不合理支出,增加绩效增量工资提取的总额。将医务人员绩效增量工资的提取来源确定为两个方面:通过考核获得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经费扣除成本及乡村医生补助后的100%和基本医疗服务医务性收入扣除运行成本后的80%。基层卫生人员的薪酬由基础工资及绩效增量工资两部分组成,财政核拨的基础工资和各项补贴每月及时兑现,绩效增量工资每月预发50%至70%,其余在年终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在编和非在编人员实行绩效增量工资同工同酬制度。
在延伸扩展基层卫生机构的服务功能方面,为使城乡居民近距离享受到基层医改成果,2015年以来,三明市先后在各县(市、区)主城区开展了社区医养结合服务和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工作。以地方政府出资租赁或购买的业务用房和基本设施设备、由县级卫计局直接管理的社区医养结合卫生服务站为平台,招聘具备资质人员为辖区内慢性病人、老年人、行动不便等重点人群提供连续、综合、个性化的健康服务。这些服务以政府购买的方式根据绩效考核结果支付相应报酬。
乡镇卫生院在行政村设立卫生所是将乡镇卫生院的服务功能延伸到村,从而建立紧密型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的有效手段。作为全国首个在村级卫生所开通医保卡的城市,截至今年5月底,三明市已有1001个卫生所开通医保,农民凭医保卡就可以在家门口看病。“村卫生所不仅是一个医疗点,更是乡镇卫生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基本医疗服务两大功能的延伸;不仅是医疗服务工作站,也是集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养老服务、残疾人服务、民政服务等功能于一体的社会保障服务平台,是落实大卫生、大健康的支点和载体。”詹积富说,卫生所的服务对象是全体村民,服务内容是医养结合,服务原则是预防、关怀为主,服务形式是村医主导、村民互助,服务要求是病有所医、老有所养、聚有场所、方便群众,服务目的则是坚持以人为本,提高村民健康水平和幸福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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