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员工不堪忍受部门经理性骚扰辞职 如何对职场性骚扰说“不”?

桂林生活网—桂林晚报   2017-01-10 17:08
对于工作中遭受的性骚扰,职场女性该如何应对?她们能否勇敢维护自身的权益?法律对此又有怎样的规定?记者在本地进行了采访。

  “有色玩笑”也可能构成性骚扰

  记者从桂林市妇女联合会得知,尽管桂林存在职场性骚扰现象,但真正到有关部门投诉维权的女性并不多,每年仅有一两例,有时全年也不会接到此类投诉。

  “2015年有一例让我印象比较深。一位女性被她的工友抚摸胸部,而且那名男职工不仅对她一人这样,还骚扰了好几名女职工。”市妇联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由于那位男职工每次骚扰女性时都选在监控盲区,收集证据较为困难,其他女职工也不愿意出面,最后此事只好不了了之。

  从事多年律师工作的张律师也表示,职场女士遭遇性骚扰时,很多人会选择忍气吞声。“性骚扰取证比较困难,就算女性在遇到性骚扰后想揭发,但因为证据不足,事情难以有效解决。”此外,很多女性在客观分析和评估风险后,担心人际关系、职场发展等方面受到影响,最终选择了隐忍。

  职场性骚扰主要有哪些形式呢?据市妇联的工作人员介绍,最常见的有言语挑逗、肢体尤其是敏感部位的接触,以及通过网络或短信、电话提出性暗示要求等。其中,说黄色笑话或开有色玩笑也可能构成性骚扰。

  “不过黄色笑话是否属于性骚扰是比较难界定的,可能很多人都认为自己只是开玩笑而已,但如果听到这些言论的女性觉得不适、认为难以接受,那么就算是骚扰。”该工作人员称,这主要取决于“有色玩笑”是否违背了当事女性的意愿。

  对于女性的保护,国家有法律法规。张律师介绍,《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国务院619号令《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11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预防和制止对女职工的性骚扰;第15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规定,侵害女职工合法权益,造成女职工损害的,依法给予赔偿,用人单位及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但是,性骚扰监管还是比较困难,要利用一些科学设备,比如摄像头,可在办公室安装摄像头又涉及个人隐私,所以女性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发生此类事件时,企业也应该积极配合调查。”张律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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