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岁少年盗窃被诉父母因路远 怕丢脸拒绝出庭
澎湃新闻 2016-11-07 14:09
“在研究过程中,我们发现,预防犯罪抓未成年人才是关键,因为犯罪年龄越小,重犯率越高,会超过1/3,比如12岁左右出现违法,进行多次盗窃或系列抢劫的话,这种孩子基本都会以犯罪为生。”李玫瑾介绍。
此外,随着上述两部法律出台,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研究重点更多地转向与未成年人犯罪有关的社会和家庭背景问题上。
留守儿童与青少年违法的关系越来越受到学者和实务工作者的关注。“调查表明,许多大城市里的未成年人犯罪基本都是这批孩子。”李玫瑾说。
在广东某地调研时,李玫瑾曾被告知,当地青少年犯罪90%都是外来人口,“现在这些孩子的居住地不确定,父母经常流动,所以移动中的青少年犯罪是一个非常棘手的问题”。
令人欣慰的是,34年来,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的参与主体在不断扩容。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确立了综合治理的基本方针和工作格局,2011年9月,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预防青少年犯罪专项组,包括中央综治办、教育部、中宣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团中央等22个成员单位,形成了职责明确、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从2009年开始,中央综治办、共青团中央积极推动有不良行为青少年、闲散青少年、流浪乞讨未成年人、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农村留守儿童等重点青少年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2010年~2012年,共确定23个全国试点城市和257个省级试点城市,针对不同方向开展了为期两年的试点。从2013年起,决定再用3年时间、分3个轮次,在全国所有县级地区推开重点群体服务管理和预防犯罪工作。